| 名称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5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发布机构 | 土壤生态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3-00132 |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省农业农村厅:
民革河北省委提出的“关于以人为本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坚持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分类治理、综合利用、长效运营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机制,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和美乡村。
一、加强部门协同,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行动,深入研究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顶层设计工作,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关文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同厕所改造有效衔接,采取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分散治理等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切实有效解决农村污水排放问题,进一步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连续开展污水治理专题调研、民生工程“大走访”等活动,采用媒体宣传、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倾听群众意愿、了解村民意见建议的同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及时给予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积极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确保群众满意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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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5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3-03-15
省农业农村厅:
民革河北省委提出的“关于以人为本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坚持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分类治理、综合利用、长效运营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机制,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和美乡村。
一、加强部门协同,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行动,深入研究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顶层设计工作,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关文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同厕所改造有效衔接,采取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分散治理等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切实有效解决农村污水排放问题,进一步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连续开展污水治理专题调研、民生工程“大走访”等活动,采用媒体宣传、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倾听群众意愿、了解村民意见建议的同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及时给予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积极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确保群众满意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