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焦磊)近日,衡水市完成衡水湖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从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四个方面,为衡水湖的规划和长远发展作了制度保障。同时,从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区域范围内、衡水湖周边环境管控两方面,保障衡水湖生态系统的优质发展。
作为重要湿地、高功能水体保护区,衡水市将衡水湖保护区划入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并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关于重要湿地的管控要求执行。今后,衡水湖保护区将严禁建设排污口和污染水体项目,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禁止网箱养殖,现有养殖全部改为生态养殖,恢复和保护野生渔业资源。保护区内逐步退耕,暂未实现退耕的农田严格化肥农药施用管理。推进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减少农田退水污染,助力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绿色发展。
衡水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已将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等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划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区域内所有村庄2020年前全部完成“双代”工作,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衡水湖周边的环境管控,主要涉及桃城区、冀州区、滨湖新区,三个区内禁止新上一切化工、医药(化学工序)、单纯电镀等高污染、高风险项目。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三线”的约束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今后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在开展各类开发活动时,可以对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判断选址、资源环境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水平、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投入等方面,大幅减少早期决策的风险,为生态衡水再添新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