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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系统 开展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 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日期:2019-05-07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切实解决大气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对照省大气办通报的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行动发现问题清单,市生态环境局从环境支队、局大气科及县区分局抽调33人组成11个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市9个县区逐一开展第五轮交办问题“回头看”及重点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执法检查从5月1日至15日,对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行动中省执法检查组交办的全市232个问题和市级自查发现的153个问题逐一进行检查。涉及昌黎县整改问题共计33个,昌黎县各乡镇和昌黎县分局执法人员参加了检查。对问题逐一现场核实,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要求,逐项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重点物料扬尘管控问题易发的行业企业开展检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指导企业逐步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树立生态环境“红线”意识。 一是逐一复核省级交办和市级自查的问题。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未到整改期限的企业明确整改要求和标准;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核查是否完成方案制定,是否做到停产整改,禁止边生产边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重罚,形成震慑。 二是举一反三,对建筑施工工地、水泥、玻璃、建材、铸造、矿山、商砼等物料扬尘问题易发的企业和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散状物料(含废渣)、产品、副产品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节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是否密闭储存输送,块状物料是否入棚入仓;卸料点是否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已密闭的储料棚内装卸、输送等环节是否安装烟粉尘收集处理装置;料场路面是否实施硬化,出口是否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生产工艺排放烟尘(粉尘)点(装置)是否加盖封闭,是否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是否有可见烟尘外逸。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立案处罚,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旅游旺季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对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即将开展的旅游旺季环境保障工作,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重点对企业环保手续、持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危废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做好旅游旺季环境保障工作。 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指导企业树立精细化环境管理理念和自律意识。指导企业明确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与市、县、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联系,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要求,推进精细化管理。执法人员应结合现场发现问题和相关案例,加强法律宣传贯彻,培养企业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并按照环境管理要求,加强自律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昌黎县分局 于林辉 肖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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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大气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对照省大气办通报的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行动发现问题清单,市生态环境局从环境支队、局大气科及县区分局抽调33人组成11个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市9个县区逐一开展第五轮交办问题“回头看”及重点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执法检查从5月1日至15日,对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行动中省执法检查组交办的全市232个问题和市级自查发现的153个问题逐一进行检查。涉及昌黎县整改问题共计33个,昌黎县各乡镇和昌黎县分局执法人员参加了检查。对问题逐一现场核实,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要求,逐项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重点物料扬尘管控问题易发的行业企业开展检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指导企业逐步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树立生态环境“红线”意识。 一是逐一复核省级交办和市级自查的问题。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未到整改期限的企业明确整改要求和标准;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核查是否完成方案制定,是否做到停产整改,禁止边生产边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重罚,形成震慑。 二是举一反三,对建筑施工工地、水泥、玻璃、建材、铸造、矿山、商砼等物料扬尘问题易发的企业和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散状物料(含废渣)、产品、副产品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节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是否密闭储存输送,块状物料是否入棚入仓;卸料点是否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已密闭的储料棚内装卸、输送等环节是否安装烟粉尘收集处理装置;料场路面是否实施硬化,出口是否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生产工艺排放烟尘(粉尘)点(装置)是否加盖封闭,是否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是否有可见烟尘外逸。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立案处罚,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旅游旺季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对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即将开展的旅游旺季环境保障工作,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重点对企业环保手续、持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危废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做好旅游旺季环境保障工作。 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指导企业树立精细化环境管理理念和自律意识。指导企业明确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与市、县、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联系,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要求,推进精细化管理。执法人员应结合现场发现问题和相关案例,加强法律宣传贯彻,培养企业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并按照环境管理要求,加强自律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昌黎县分局 于林辉 肖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