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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分局持续开展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07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进一步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成果,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沁阳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对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再加压。协调各部门及及乡镇街道办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全力抓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出重拳、下狠手,采取过硬措施,规范“散乱污”工业企业秩序,消除隐患。 二是围绕重点,开展全面整治。重点核查企业的手续是否齐全、生产工艺与批复是否相符、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未批先建、超范围生产等情况。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取缔或整治。 三是建档跟踪,及时上报。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建立整治取缔档案;建立“散乱污”企业防反弹工作机制和检查、巡查、上报制度,发现反弹“散乱污”企业及时依法取缔,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联合城管、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强力推进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切实发挥联合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震慑作用。对排查出的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两断三清;对擅自恢复生产并存在排放污染物行为的,依法处罚、拆除或移交公安机关;对无环保手续的企业采取断电,整改到位后,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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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成果,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沁阳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对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再加压。协调各部门及及乡镇街道办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全力抓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出重拳、下狠手,采取过硬措施,规范“散乱污”工业企业秩序,消除隐患。 二是围绕重点,开展全面整治。重点核查企业的手续是否齐全、生产工艺与批复是否相符、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未批先建、超范围生产等情况。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取缔或整治。 三是建档跟踪,及时上报。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建立整治取缔档案;建立“散乱污”企业防反弹工作机制和检查、巡查、上报制度,发现反弹“散乱污”企业及时依法取缔,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联合城管、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强力推进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切实发挥联合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震慑作用。对排查出的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两断三清;对擅自恢复生产并存在排放污染物行为的,依法处罚、拆除或移交公安机关;对无环保手续的企业采取断电,整改到位后,恢复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