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河北省政府网站
生态环境部网站
简体中文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进入适老化
网站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公众互动
数据中心
专题专栏
基层风采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基层风采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分局持续开展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07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
字体 :
[ 大 ]
[ 中 ]
[ 小 ]
为进一步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成果,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沁阳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对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再加压。协调各部门及及乡镇街道办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全力抓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出重拳、下狠手,采取过硬措施,规范“散乱污”工业企业秩序,消除隐患。 二是围绕重点,开展全面整治。重点核查企业的手续是否齐全、生产工艺与批复是否相符、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未批先建、超范围生产等情况。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取缔或整治。 三是建档跟踪,及时上报。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建立整治取缔档案;建立“散乱污”企业防反弹工作机制和检查、巡查、上报制度,发现反弹“散乱污”企业及时依法取缔,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联合城管、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强力推进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切实发挥联合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震慑作用。对排查出的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两断三清;对擅自恢复生产并存在排放污染物行为的,依法处罚、拆除或移交公安机关;对无环保手续的企业采取断电,整改到位后,恢复供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张北环保干部进企业助力环境治理
下一篇:
永年区生态环境分局五项措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保护视力色: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
基层风采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分局持续开展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工作
来源: 时间:2019-05-07
为进一步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成果,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沁阳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对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再加压。协调各部门及及乡镇街道办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全力抓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出重拳、下狠手,采取过硬措施,规范“散乱污”工业企业秩序,消除隐患。 二是围绕重点,开展全面整治。重点核查企业的手续是否齐全、生产工艺与批复是否相符、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未批先建、超范围生产等情况。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取缔或整治。 三是建档跟踪,及时上报。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建立整治取缔档案;建立“散乱污”企业防反弹工作机制和检查、巡查、上报制度,发现反弹“散乱污”企业及时依法取缔,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联合城管、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强力推进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切实发挥联合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震慑作用。对排查出的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两断三清;对擅自恢复生产并存在排放污染物行为的,依法处罚、拆除或移交公安机关;对无环保手续的企业采取断电,整改到位后,恢复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