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跨区域环境执法行动,对重点排污单位、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污染事件予以现场调查和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承担生态环境部执法监督交办问题的督办工作。指导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规范体系,施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考核制度。
联系方式:0311-8790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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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执法局(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局)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5-10
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跨区域环境执法行动,对重点排污单位、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污染事件予以现场调查和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承担生态环境部执法监督交办问题的督办工作。指导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规范体系,施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考核制度。
联系方式:0311-8790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