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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20〕35号

发布日期:2020-07-06 16:5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大气污染,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7月1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idongche@mee.gov.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林春骏

  电话:(010)65645585

  传真:(010)6564558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pdf 

     2.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pdf 

     3.《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pdf

     4.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pdf

     5.《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pdf

     6.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pdf

     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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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大气污染,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7月1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idongche@mee.gov.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林春骏

  电话:(010)65645585

  传真:(010)6564558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pdf 

     2.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pdf 

     3.《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pdf

     4.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pdf

     5.《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pdf

     6.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pdf

     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