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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5-12-04 11: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做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配套《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 2209—2015)的实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河北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编制工作,该标准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项目编号GY201553。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环境标准制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2月10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上传至邮箱:hbkejichu319@163.com)。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可登录我厅网站(/)“科技标准”栏目“河北省地方标准”板块检索查阅。

联 系 人: 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李红彦 

电    话: 0311-87801297(兼传真) 

通信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编:  05005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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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做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配套《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 2209—2015)的实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河北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编制工作,该标准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项目编号GY201553。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环境标准制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2月10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上传至邮箱:hbkejichu319@163.com)。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可登录我厅网站(/)“科技标准”栏目“河北省地方标准”板块检索查阅。

联 系 人: 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李红彦 

电    话: 0311-87801297(兼传真) 

通信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编:  05005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