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科技函[2018]10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再生铝企业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推动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起草了《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反馈我部,逾期将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项赟
电话:(020)85545707(兼传真)
邮箱:xiangyun@scies.org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51065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刘世铮
电话:(010)66556218(兼传真)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商务部办公厅
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8.环境发展中心
9.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0.环境规划院
11.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12.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6.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7.河北立中集团
18.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9.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
21.重庆剑涛铝业有限公司
22.肇庆市大正铝业有限公司
23.肇庆南都再生铝业有限公司
24.四会市辉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5.江西万泰铝业有限公司
26.湖北金洋资源股份公司
27.江西保太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8.江苏海光金属有限公司
29.浙江永康力士达铝业有限公司
30.江西宏成铝业有限公司
31兰溪市博远金属有限公司
32.葛洲坝展慈(宁波)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33.临沂利信铝业有限公司
34.上海帅翼驰铝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相关司局意见)
附件2
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再生铝企业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提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促进再生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所称的再生铝行业是以废杂铝为原料,生产铝及铝合金的行业。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生产过程污染防控、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水污染防治、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再生铝行业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定、污染物防治技术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等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四)再生铝行业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应进一步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鼓励开发环境友好、高附加值、功能型产品。
(五)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应遵循全过程污染防治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预处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风险防范的综合防治技术路线。
(六)再生铝行业应加强污染物排放全面监控,全面掌握常规及特征污染物排放特征,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二、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一)积极推广原料分选技术,重点推进轻质量杂质分离技术、有机非金属杂质分离技术、金属杂质分选技术、不同合金成分精细分选技术的应用,从控制原料预处理环节来减少二氧化硫、氯化物及二噁英等污染物的产生。
(二)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熔炼过程中的燃料。
(三)优先采用带蓄热式燃烧系统实现废烟气热量回收利用、提高金属回收率等先进熔炼炉型。
(四)鼓励采用旋转喷吹法、旋转喷粉法、在线精炼等先进再生铝精炼技术。
三、大气污染防治
(一)应根据工艺设备特点和废气排放规律,合理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强化密闭收集,避免或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再生铝熔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宜采用袋式除尘装置进行收集处理,鼓励采用微孔膜复合滤料等新型织物材料的高效滤筒及其他高效除尘设备。
(三)氮氧化物废气宜调整氧化度后采用碱液吸收法去除,鼓励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等高效处理技术;氟化氢、氯化氢、二氧化硫废气宜直接采用碱液吸收法。
(四)二噁英废气可使用活性炭吸附等技术控制,鼓励采用二次燃烧、添加二噁英抑制剂等高效处理技术。
四、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
(一)再生铝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其危险特性进行鉴别分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利用和处置。
(二)再生铝企业应配备热灰处理设备,对最终废弃铝灰渣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厂内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熔炼过程经袋式除尘装置收集的除尘灰易富集二噁英等污染物,应对其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使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二噁英废气工艺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应交由相关企业进行处理。
五、水污染防治
(一)再生铝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设备冷却水和铸造过程中的冷却水应收集经沉淀等工艺处理后循环利用,并采用串级供水减少新鲜用水量。
(二)厂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等应收集处理,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不得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
六、鼓励研发的新技术
(一)鼓励研发集磁选、涡电流分选、重介质浮选、光学分选等多重组合分选技术和干式分选技术。
(二)鼓励研发低能耗、低排放、低损耗的熔炼技术和铝锭快速风冷技术。
(三)鼓励研发绿色高效、多功能复合型熔剂净化技术。
(四)鼓励研发针对二噁英污染物防治的主要设备和工艺,减少废铝熔炼过程中二噁英产生和排放。
(五)鼓励研发铝灰渣源头削减、有价组分高效高值资源化、余渣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技术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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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时间:2018-09-25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科技函[2018]10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再生铝企业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推动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起草了《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反馈我部,逾期将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项赟
电话:(020)85545707(兼传真)
邮箱:xiangyun@scies.org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51065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刘世铮
电话:(010)66556218(兼传真)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商务部办公厅
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8.环境发展中心
9.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0.环境规划院
11.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12.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6.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7.河北立中集团
18.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9.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
21.重庆剑涛铝业有限公司
22.肇庆市大正铝业有限公司
23.肇庆南都再生铝业有限公司
24.四会市辉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5.江西万泰铝业有限公司
26.湖北金洋资源股份公司
27.江西保太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8.江苏海光金属有限公司
29.浙江永康力士达铝业有限公司
30.江西宏成铝业有限公司
31兰溪市博远金属有限公司
32.葛洲坝展慈(宁波)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33.临沂利信铝业有限公司
34.上海帅翼驰铝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相关司局意见)
附件2
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再生铝企业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提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促进再生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所称的再生铝行业是以废杂铝为原料,生产铝及铝合金的行业。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生产过程污染防控、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水污染防治、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再生铝行业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定、污染物防治技术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等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四)再生铝行业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应进一步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鼓励开发环境友好、高附加值、功能型产品。
(五)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应遵循全过程污染防治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预处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风险防范的综合防治技术路线。
(六)再生铝行业应加强污染物排放全面监控,全面掌握常规及特征污染物排放特征,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二、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一)积极推广原料分选技术,重点推进轻质量杂质分离技术、有机非金属杂质分离技术、金属杂质分选技术、不同合金成分精细分选技术的应用,从控制原料预处理环节来减少二氧化硫、氯化物及二噁英等污染物的产生。
(二)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熔炼过程中的燃料。
(三)优先采用带蓄热式燃烧系统实现废烟气热量回收利用、提高金属回收率等先进熔炼炉型。
(四)鼓励采用旋转喷吹法、旋转喷粉法、在线精炼等先进再生铝精炼技术。
三、大气污染防治
(一)应根据工艺设备特点和废气排放规律,合理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强化密闭收集,避免或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再生铝熔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宜采用袋式除尘装置进行收集处理,鼓励采用微孔膜复合滤料等新型织物材料的高效滤筒及其他高效除尘设备。
(三)氮氧化物废气宜调整氧化度后采用碱液吸收法去除,鼓励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等高效处理技术;氟化氢、氯化氢、二氧化硫废气宜直接采用碱液吸收法。
(四)二噁英废气可使用活性炭吸附等技术控制,鼓励采用二次燃烧、添加二噁英抑制剂等高效处理技术。
四、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
(一)再生铝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其危险特性进行鉴别分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利用和处置。
(二)再生铝企业应配备热灰处理设备,对最终废弃铝灰渣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厂内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熔炼过程经袋式除尘装置收集的除尘灰易富集二噁英等污染物,应对其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使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二噁英废气工艺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应交由相关企业进行处理。
五、水污染防治
(一)再生铝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设备冷却水和铸造过程中的冷却水应收集经沉淀等工艺处理后循环利用,并采用串级供水减少新鲜用水量。
(二)厂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等应收集处理,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不得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
六、鼓励研发的新技术
(一)鼓励研发集磁选、涡电流分选、重介质浮选、光学分选等多重组合分选技术和干式分选技术。
(二)鼓励研发低能耗、低排放、低损耗的熔炼技术和铝锭快速风冷技术。
(三)鼓励研发绿色高效、多功能复合型熔剂净化技术。
(四)鼓励研发针对二噁英污染物防治的主要设备和工艺,减少废铝熔炼过程中二噁英产生和排放。
(五)鼓励研发铝灰渣源头削减、有价组分高效高值资源化、余渣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技术与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