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科技函[2017]18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我部下达了《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计划。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司 安广楠
电话:(010)66556213
传真:(010)6655621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邮箱:biaozhun@mep.gov.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标准研究所 王宗爽
电话:(010)84915203
传真:(010)8491939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邮箱:wang_zs@craes.org.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
3.《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流域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
5.《流域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国家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7.《国家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8.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9.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单位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生态司、核一司、督察办、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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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来源: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时间:2017-12-08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科技函[2017]18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我部下达了《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计划。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司 安广楠
电话:(010)66556213
传真:(010)6655621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邮箱:biaozhun@mep.gov.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标准研究所 王宗爽
电话:(010)84915203
传真:(010)8491939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邮箱:wang_zs@craes.org.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
3.《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流域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
5.《流域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国家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7.《国家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8.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9.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单位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生态司、核一司、督察办、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