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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索引号 0218077J/2024-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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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10:33 信息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美丽河北建设,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主动公开

1.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信息公开。一是公开蓝天保卫战相关信息。公开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燃煤锅炉替代整合和深度治理、创建“样板工地”、“样板道路”、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等信息。二是公开碧水保卫战相关信息。全省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连续两年保持80%以上,Ⅴ类及以下断面全部消除,白洋淀淀区水质巩固保持Ⅲ类,京津水源上游河流国考断面优良比例保持100%。承德市隆化县因地制宜采取小集中和单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列入全国典型,邯郸沁河(复兴区段)、唐山国际旅游岛及龙岛区域分别获评第二批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三是公开净土保卫战相关信息。公开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尾矿库治理等信息。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唐山“打造钢铁行业‘固废不出厂’全量化利用模式”被生态环境部列为“无废城市”九项探索创新任务之一。

2.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有关信息公开。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跟踪评估和动态更新,大力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发布最优实用技术指南,制定税费减免抵扣等18条支持政策。推动排污权市场交易向重金属污染物拓展,在全国率先开展铅、汞、镉、铬、砷5项重金属排污权确权,完成首批重金属排污权交易。发布海水养殖双壳贝类、住宅建筑居住节能碳普惠、提高转炉废钢比等降碳产品方法学,举办全省第四批降碳产品价值实现集中签约仪式。

3.着力提升生态保护监管有效遏制生态环境风险有关信息公开。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乡黑臭水体、固危废、尾矿库、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方面专项整治信息,公开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大气、水、固废(危废)、移动源、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方面联动执法相关信息。认真做好河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厅接收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0件,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快推进《河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起草制定,组织完成《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评估;出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潮白河、永定河、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5项标准,加快火电、石灰、砖瓦、耐火材料等4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出台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规程,印发《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河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河北省柴油车新能源替代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2023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通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国家、省主流新闻媒体发布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举措成效,强化舆论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具体内容。不断巩固政务新媒体阵地,“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博、微信、抖音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2714条,厅网站增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点行业的环保绩效创A”等7个专题专栏,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度、支持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5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19

0

5

1

3

1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11

0

1

0

0

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3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3

7

0

1

1

3

55

(七)总计

102

19

0

5

1

3

1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发布质量与公众需求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回应群众关切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压实公开责任,强化监督保障,切实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加强对重要政策的全面解读工作,努力提升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2023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点击下载: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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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美丽河北建设,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主动公开

1.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信息公开。一是公开蓝天保卫战相关信息。公开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燃煤锅炉替代整合和深度治理、创建“样板工地”、“样板道路”、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等信息。二是公开碧水保卫战相关信息。全省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连续两年保持80%以上,Ⅴ类及以下断面全部消除,白洋淀淀区水质巩固保持Ⅲ类,京津水源上游河流国考断面优良比例保持100%。承德市隆化县因地制宜采取小集中和单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列入全国典型,邯郸沁河(复兴区段)、唐山国际旅游岛及龙岛区域分别获评第二批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三是公开净土保卫战相关信息。公开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尾矿库治理等信息。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唐山“打造钢铁行业‘固废不出厂’全量化利用模式”被生态环境部列为“无废城市”九项探索创新任务之一。

2.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有关信息公开。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跟踪评估和动态更新,大力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发布最优实用技术指南,制定税费减免抵扣等18条支持政策。推动排污权市场交易向重金属污染物拓展,在全国率先开展铅、汞、镉、铬、砷5项重金属排污权确权,完成首批重金属排污权交易。发布海水养殖双壳贝类、住宅建筑居住节能碳普惠、提高转炉废钢比等降碳产品方法学,举办全省第四批降碳产品价值实现集中签约仪式。

3.着力提升生态保护监管有效遏制生态环境风险有关信息公开。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乡黑臭水体、固危废、尾矿库、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方面专项整治信息,公开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大气、水、固废(危废)、移动源、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方面联动执法相关信息。认真做好河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厅接收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0件,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快推进《河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起草制定,组织完成《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评估;出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潮白河、永定河、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5项标准,加快火电、石灰、砖瓦、耐火材料等4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出台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规程,印发《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河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河北省柴油车新能源替代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2023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通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国家、省主流新闻媒体发布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举措成效,强化舆论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具体内容。不断巩固政务新媒体阵地,“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博、微信、抖音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2714条,厅网站增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点行业的环保绩效创A”等7个专题专栏,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度、支持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5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19

0

5

1

3

1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11

0

1

0

0

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3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3

7

0

1

1

3

55

(七)总计

102

19

0

5

1

3

1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发布质量与公众需求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回应群众关切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压实公开责任,强化监督保障,切实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加强对重要政策的全面解读工作,努力提升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2023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点击下载: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