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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索引号 0218077J/2023-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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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16:56 信息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深化拓展“4421”思路举措,以“三提升三促进”活动为重要保障,贯穿全年“2345”工作主线,不断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助力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数据、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省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发布河北省水质状况报告12河北省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2期、执法监测数据4期,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12期。发布2021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通报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11期。公开通报入海河流水质情况。公开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2022年我省获评的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发布风电光伏、超低能耗建筑、芦苇固碳、再制造等领域降碳产品方法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公示、碳核查机构评估结果公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完成情况公示。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依法做好我厅环境影响评价、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信息公开。公布全省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设施和移动源排放治理情况。定期发布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持证情况,公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发布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建设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 年,我厅接收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均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数据、大气环境管理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相关信息。从申请形式看,主要通过网络向我厅提出申请,占申请比68%。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河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厅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关于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厅内分工》。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部署,印发《河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解读《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2022年河北省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估办法》《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十四五”规划》《河北省重点扬尘污染源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公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发布《河北省排污权政府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管理暂行办法》。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按要求调整12个专栏、新建27个栏目,公开厅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2022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9367篇,公开各类文件633件,发布“一图读懂”、专家解读和答记者问等解读文章51篇,页面浏览量529.2万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回应了15个热点问题。河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11篇,微博发布信息1646篇,抖音视频号制作发布短视频247条,播放量98万次。通过中央、国家、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公布重要生态环境政策和信息67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1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8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17

0

7

1

0

1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6

0

2

0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1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1

0

4

1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3

9

0

0

0

0

32

(七)总计

102

17

0

7

1

0

1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针对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不断提升政公开工作水平,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保持经济运行等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但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提升公开工作意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制度的完善上仍有进步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2022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点击下载: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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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深化拓展“4421”思路举措,以“三提升三促进”活动为重要保障,贯穿全年“2345”工作主线,不断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助力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数据、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省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发布河北省水质状况报告12河北省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2期、执法监测数据4期,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12期。发布2021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通报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11期。公开通报入海河流水质情况。公开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2022年我省获评的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发布风电光伏、超低能耗建筑、芦苇固碳、再制造等领域降碳产品方法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公示、碳核查机构评估结果公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完成情况公示。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依法做好我厅环境影响评价、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信息公开。公布全省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设施和移动源排放治理情况。定期发布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持证情况,公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发布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建设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 年,我厅接收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均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数据、大气环境管理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相关信息。从申请形式看,主要通过网络向我厅提出申请,占申请比68%。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河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厅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关于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厅内分工》。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部署,印发《河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解读《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2022年河北省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估办法》《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十四五”规划》《河北省重点扬尘污染源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公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发布《河北省排污权政府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管理暂行办法》。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按要求调整12个专栏、新建27个栏目,公开厅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2022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9367篇,公开各类文件633件,发布“一图读懂”、专家解读和答记者问等解读文章51篇,页面浏览量529.2万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回应了15个热点问题。河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11篇,微博发布信息1646篇,抖音视频号制作发布短视频247条,播放量98万次。通过中央、国家、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公布重要生态环境政策和信息67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1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8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17

0

7

1

0

1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6

0

2

0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1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1

0

4

1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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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23

9

0

0

0

0

32

(七)总计

102

17

0

7

1

0

1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针对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不断提升政公开工作水平,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保持经济运行等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但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提升公开工作意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制度的完善上仍有进步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2022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点击下载: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