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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索引号 0218077J/2019-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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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03 09:4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生态环境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7908333。

  一、概述

  2018年以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组织领导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厅主要领导多次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精神,制定了省生态环境厅的实施方案,并在厅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二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设,抽调处室业务骨干专门负责,进一步充实巩固了工作力量,明确了责任分工,加强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体制机制基础。三是对各项任务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相关处室和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具体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上下协调联动、层层抓好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精心做好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主动扩大公开范围。对原省环保厅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并于2018年9月公开;待我厅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后,将立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汇总并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抽查主体、依据、内容方式进行了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准确及时公开,除在我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全部及时推送至省法制办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对本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增设“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我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及时发布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和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同时在省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促进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2018年版)》并在厅网站公布,督促厅有关处室、单位及时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按时报送信息数据。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在省电视台、省电台、河北日报、长城网等各省级主要媒体公开各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查办整改进展情况。进入秋冬季,我厅统筹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组织开展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45774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并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大力推进大气、水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污染治理进展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全省大气、水环境质量,先后召开18次大气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共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2期,集中向社会及公众介绍大气、水污染防治的治理措施、进展、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大气环境执法检查、“碧水2018”、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查处并督促整改了一批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省厅门户网站予以曝光。省本级组织并办结的群众投诉举报环境问题信息均通过我厅门户网站直接公开,同时告知信访人获取办理信息的途径。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行政审批受理、行政审批拟批准结果信息等均在我厅网站“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限批)与排污许可证管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2018年,我厅办理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和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全部按规定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畅通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

  依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自媒体,人民日报、河北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央电视台、河北电视台、长城网等权威媒体,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式公开生态环境信息。

  1.完善做强生态环境厅网站。完成了省厅6个行政许可事项的数据对接交换,实现了省厅审批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单点登录,完成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上审批系统与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与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企业4920家,10674个排放口的排放情况全部在厅门户网站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模块实时公开,公众可通过公众用户:“public”查询相关企业的基础信息、污染物浓度、流量、温压流等信息。2018年发布信息8019条,发布在线访谈3期,答复公众咨询7908条,咨询回复率100%,信息转载量2973次。

  2.创新做优生态环境微信微博。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为“龙头”,打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新媒体运营模式,着力构建全省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矩阵,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新媒体工作的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的通知》,对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维护,以及转发重点稿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2018年,河北生态环境发布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397条,总阅读量1000余万次,粉丝147750人次。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52条,总阅读量150余万次,粉丝39362人次。

  3.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成立了专门的新闻发布工作团队。今年以来,组织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持续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的新举措、土壤污染防治的措施,定期通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主动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2018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政策解读会18次,发布新闻通稿90余篇,组织媒体新闻采访活动35次,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刊播新闻稿件2400余篇(条),重要新闻发布会实现了图文实录,在河北生态环境发布上进行及时发布,充分宣传报道了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4.积极全力引导回应舆情。为解决目前广播和电视栏目尚无舆情监测系统所带来的监测难题,我们进一步推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广播电视环境舆情人工实时监测工作体系建设。在确定重点媒体和重点栏目的基础上,建立舆情监测值班和舆情快报工作流程。2018年以来,广播、电视环境舆情监控到涉及我省生态环境信息总计1166条。其中,音频信息484条,视频信息682条;河北媒体657条,中央媒体视频节目、广播节目报道509条,重复297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北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权威、有效地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部负面舆情得到正面化解、有效控制,树立了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忠诚担当的良好形象。

  (四)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网址:。

  “中国河北”网站,网址:http://www.hebei.gov.cn。

  2、新闻媒体。

  3、微博、微信。

  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4、政务服务中心、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公开场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03条。

  五、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引起行政复议2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国家、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查漏补缺,扬长补短,再增措施,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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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河北省生态环境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7908333。

  一、概述

  2018年以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组织领导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厅主要领导多次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精神,制定了省生态环境厅的实施方案,并在厅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二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设,抽调处室业务骨干专门负责,进一步充实巩固了工作力量,明确了责任分工,加强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体制机制基础。三是对各项任务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相关处室和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具体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上下协调联动、层层抓好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精心做好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主动扩大公开范围。对原省环保厅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并于2018年9月公开;待我厅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后,将立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汇总并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抽查主体、依据、内容方式进行了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准确及时公开,除在我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全部及时推送至省法制办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对本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增设“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我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及时发布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和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同时在省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促进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2018年版)》并在厅网站公布,督促厅有关处室、单位及时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按时报送信息数据。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在省电视台、省电台、河北日报、长城网等各省级主要媒体公开各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查办整改进展情况。进入秋冬季,我厅统筹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组织开展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45774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并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大力推进大气、水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污染治理进展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全省大气、水环境质量,先后召开18次大气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共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2期,集中向社会及公众介绍大气、水污染防治的治理措施、进展、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大气环境执法检查、“碧水2018”、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查处并督促整改了一批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省厅门户网站予以曝光。省本级组织并办结的群众投诉举报环境问题信息均通过我厅门户网站直接公开,同时告知信访人获取办理信息的途径。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行政审批受理、行政审批拟批准结果信息等均在我厅网站“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限批)与排污许可证管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2018年,我厅办理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和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全部按规定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畅通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

  依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自媒体,人民日报、河北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央电视台、河北电视台、长城网等权威媒体,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式公开生态环境信息。

  1.完善做强生态环境厅网站。完成了省厅6个行政许可事项的数据对接交换,实现了省厅审批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单点登录,完成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上审批系统与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与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企业4920家,10674个排放口的排放情况全部在厅门户网站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模块实时公开,公众可通过公众用户:“public”查询相关企业的基础信息、污染物浓度、流量、温压流等信息。2018年发布信息8019条,发布在线访谈3期,答复公众咨询7908条,咨询回复率100%,信息转载量2973次。

  2.创新做优生态环境微信微博。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为“龙头”,打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新媒体运营模式,着力构建全省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矩阵,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新媒体工作的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的通知》,对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维护,以及转发重点稿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2018年,河北生态环境发布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397条,总阅读量1000余万次,粉丝147750人次。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52条,总阅读量150余万次,粉丝39362人次。

  3.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成立了专门的新闻发布工作团队。今年以来,组织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持续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的新举措、土壤污染防治的措施,定期通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主动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2018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政策解读会18次,发布新闻通稿90余篇,组织媒体新闻采访活动35次,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刊播新闻稿件2400余篇(条),重要新闻发布会实现了图文实录,在河北生态环境发布上进行及时发布,充分宣传报道了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4.积极全力引导回应舆情。为解决目前广播和电视栏目尚无舆情监测系统所带来的监测难题,我们进一步推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广播电视环境舆情人工实时监测工作体系建设。在确定重点媒体和重点栏目的基础上,建立舆情监测值班和舆情快报工作流程。2018年以来,广播、电视环境舆情监控到涉及我省生态环境信息总计1166条。其中,音频信息484条,视频信息682条;河北媒体657条,中央媒体视频节目、广播节目报道509条,重复297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北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权威、有效地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部负面舆情得到正面化解、有效控制,树立了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忠诚担当的良好形象。

  (四)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网址:。

  “中国河北”网站,网址:http://www.hebei.gov.cn。

  2、新闻媒体。

  3、微博、微信。

  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4、政务服务中心、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公开场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03条。

  五、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引起行政复议2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国家、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查漏补缺,扬长补短,再增措施,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