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 ||
发布机构 | 海洋生态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2-00329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为深入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省政府同意,于近日正式印发。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强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河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深入冀东沿海、北戴河滨海浴场等治理一线开展调研。“十四五”时期,是深入打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五年。为贯彻落实全国《“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突破、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新跃升,助力沿海经济崛起带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标对表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科学测算设置指标,多次组织专家审查并征求了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前言。简述了党和国家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编制意义、期限范围等。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建设“环渤海港口群、沿海经济崛起带”的决策部署,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线,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临海亲海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坚持一湾一策、重点攻坚;坚持质量核心、稳中求进;坚持多方共治、社会监督。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8%以上;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稳定达标,力争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重要滨海湿地、海岛、河口、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及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公众亲海品质显著提升。“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公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生态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全面加强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灾害、海上溢油、危化品泄漏等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预警处置能力显著提升。监管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明显提升,陆海统筹、区域协同的海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总体优化,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省沿海区域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海洋环境质量短板全面补齐,总体达到生态环境治理领先水平,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海洋生态系统得到休养生息、进入良性循环,生态良好、生境完整、生物多样的健康状态基本呈现,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亲海空间充足且生态环境品质优良,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重点任务。
陆海统筹,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提出持续实施入海河流全流域系统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源精准防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农村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着力提升绿色港口建设水平、全力打造海水养殖生态新模式、强力推动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等8项工作任务。
标本兼治,恢复重要生态系统功能。提出全面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恢复、大力强化海洋生态保护监管等3项工作任务。
协同增效,提升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出开展海洋碳汇资源调查、建立海洋碳汇资源价值评价体系、推动海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等3项工作任务。
以人为本,打造人海和谐亲海空间。提出充分拓展公众亲海空间、持续提升公众亲海品质、着力保障旅游旺季环境质量等3项工作任务。
协调联动,防控海洋突发生态环境风险。提出加强海洋环境风险源头防范、提高应急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健全生态环境损害管理制度体系等3项工作任务。
夯实基础,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出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等3项工作任务。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规划》将全省沿海区域划分为秦皇岛北部湾区、秦皇岛港湾区、秦皇岛湾、滦河口、唐山湾、唐山西部湾区、沧州北部湾区和沧州南部湾区等8个湾段,“一湾一策”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到2025年完成秦皇岛北部湾区、秦皇岛湾、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及龙岛区域、沧州南部湾区黄骅港区域等4个湾段的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到2035年全省沿海区域基本实现美丽海湾全覆盖。
三、出台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为目标,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线,统筹谋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和任务措施,更加注重公众亲海需求,更加注重整体保护与综合治理,更加注重示范引领和长效机制建设,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将为我省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依据,是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指导性文件。
相关政策文件: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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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来源:海洋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2-04-27
为深入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省政府同意,于近日正式印发。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强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河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深入冀东沿海、北戴河滨海浴场等治理一线开展调研。“十四五”时期,是深入打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五年。为贯彻落实全国《“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突破、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新跃升,助力沿海经济崛起带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标对表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科学测算设置指标,多次组织专家审查并征求了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前言。简述了党和国家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编制意义、期限范围等。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建设“环渤海港口群、沿海经济崛起带”的决策部署,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线,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临海亲海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坚持一湾一策、重点攻坚;坚持质量核心、稳中求进;坚持多方共治、社会监督。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8%以上;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稳定达标,力争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重要滨海湿地、海岛、河口、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及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公众亲海品质显著提升。“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公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生态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全面加强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灾害、海上溢油、危化品泄漏等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预警处置能力显著提升。监管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明显提升,陆海统筹、区域协同的海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总体优化,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省沿海区域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海洋环境质量短板全面补齐,总体达到生态环境治理领先水平,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海洋生态系统得到休养生息、进入良性循环,生态良好、生境完整、生物多样的健康状态基本呈现,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亲海空间充足且生态环境品质优良,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重点任务。
陆海统筹,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提出持续实施入海河流全流域系统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源精准防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农村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着力提升绿色港口建设水平、全力打造海水养殖生态新模式、强力推动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等8项工作任务。
标本兼治,恢复重要生态系统功能。提出全面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恢复、大力强化海洋生态保护监管等3项工作任务。
协同增效,提升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出开展海洋碳汇资源调查、建立海洋碳汇资源价值评价体系、推动海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等3项工作任务。
以人为本,打造人海和谐亲海空间。提出充分拓展公众亲海空间、持续提升公众亲海品质、着力保障旅游旺季环境质量等3项工作任务。
协调联动,防控海洋突发生态环境风险。提出加强海洋环境风险源头防范、提高应急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健全生态环境损害管理制度体系等3项工作任务。
夯实基础,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出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等3项工作任务。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规划》将全省沿海区域划分为秦皇岛北部湾区、秦皇岛港湾区、秦皇岛湾、滦河口、唐山湾、唐山西部湾区、沧州北部湾区和沧州南部湾区等8个湾段,“一湾一策”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到2025年完成秦皇岛北部湾区、秦皇岛湾、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及龙岛区域、沧州南部湾区黄骅港区域等4个湾段的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到2035年全省沿海区域基本实现美丽海湾全覆盖。
三、出台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为目标,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线,统筹谋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和任务措施,更加注重公众亲海需求,更加注重整体保护与综合治理,更加注重示范引领和长效机制建设,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将为我省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依据,是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指导性文件。
相关政策文件: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