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月份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
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69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全省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2020年1月份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对全省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2020年1月份,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60个跨界考核断面中,COD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53个达标,3个断流,3个由于盐度大无法解析,1个超标0.3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氨氮监测结果情况为:56个达标,3个断流,1个超标0.30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总磷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56个达标,3个断流,1个超标0.27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COD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1)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2个由于盐度大无法解析;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1个由于盐度大无法解析,1个超标0.3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达标,1个断流;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达标。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氨氮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2)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1个超标0.30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达标,1个断流;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达标。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总磷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3)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2个断流,1个超标0.27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达标,1个断流;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达标。
附件:2020年1月份河北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