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学校和对省级绿色学校进行复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教育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从青少年抓起,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38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8〕18号)的精神,积极构建全民共治体系,按照《河北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学校申报工作和省级绿色学校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学校申报工作
1.参加范围
符合《河北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申报要求的学校。
2.有关事项
(1)请各市环保和教育部门积极组织,广泛宣传,并做好申报学校的初审、报送和迎检工作;
(2)申报学校须进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byd/hbesj/hjjy/)进行学习,经测验合格后方可申报;
(3)申报材料由各市环保局于11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省环境保护厅和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选,书面材料评选合格后将进行现场检查,对达到河北省绿色学校要求的学校,将授予“河北省绿色学校”称号。
二、省级绿色学校复查工作
1.复查范围
第二至第六批河北省绿色学校抽查三分之一。
2.有关事项
(1)复查工作将与平时的工作安排和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学校现场检查相结合;
(2)复查工作将以现场核实、查看档案材料为主,并结合当地环保和教育部门意见综合评定。档案材料包括:环境教育课堂渗透教案、环保活动纸质和音像记录等;
(3)复查结果与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学校名单一并公布。
联系人:韩卫勇
电话:0311—87908499
附件:1.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学校推荐表
2.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园丁推荐表
3.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1:
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学校推荐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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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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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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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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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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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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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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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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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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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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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成
果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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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绿色学校命名时间及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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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育部门意见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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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环保部门意见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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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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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园丁推荐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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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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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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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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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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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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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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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工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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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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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育部门意见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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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环保部门意见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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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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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第十批河北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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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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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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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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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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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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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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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工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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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育部门意见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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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环保部门意见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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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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