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水领办〔2019〕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69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及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全省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2018年12月份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对全省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2018年12月份,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210万元。60个跨界考核断面中,COD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56个达标,3个断流,1个超标0.2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氨氮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54个达标,3个断流,3个超标0.17-1.29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50万元;总磷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56个达标,3个断流,1个超标0.1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COD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1)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1个超标0.2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 1个达标,1个断流;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达标。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氨氮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2)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1个超标0.2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1个超标1.29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0万元;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断流,1个超标0.17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达标。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总磷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3)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2个断流,1个超标0.1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达标,1个断流;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达标。
附表:2018年12月份河北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抄送: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