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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2017年4月份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索引号 000218077/2017-00041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水领办[2017]22号
发布日期 2017-06-23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2017年4月份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8-24 17:13 信息来源:河北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领办[2017]22      

 

关于20174月份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

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69号)要求,省环保厅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同各级环境监测站,对全省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20174月份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对全省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20174月份,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1710万元。其中60个考核断面中,COD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45个达标,12个断流,3个超标0.14-0.73倍,扣缴生态补偿金240万元;氨氮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40个达标,12个断流,2增加,6个超标0.13-5.5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00万元;总磷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41个达标,12个断流,7个超标0.285-3.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570万元。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COD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1)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3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4个断流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1个超标0.52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0万元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1个断流1个超标0.14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4个达标,1个断流;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 1个达标,1个断流;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超标0.73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氨氮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2)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3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6个达标1个超标0.13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1个达标,4个断流1个超标0.62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双倍扣缴)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1个超标5.5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60万元;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1个断流,1个未增加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1个断流1未增加,1个超标2.3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0万元(双倍扣缴)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4个达标,1个超标0.2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达标,1个断流;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超标0.54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总磷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3)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3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超标0.285-0.95倍,扣缴生态补偿90万元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6个达标1个超标0.4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4个达标,2个超标0.258-3.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270万元;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4个断流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1个超标1.93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6个达标,1个断流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4个达标,1个断流;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断流1个超标0.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达标。

 

 

附表:1、20174月份河北省跨界断面COD水质监测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统计表

2、20174月份河北省跨界断面氨氮水质监测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统计表

3、20174月份河北省跨界断面总磷水质监测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16         

 

2017年4月生态补偿数据表上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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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办[2017]22      

 

关于20174月份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

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69号)要求,省环保厅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同各级环境监测站,对全省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20174月份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对全省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20174月份,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1710万元。其中60个考核断面中,COD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45个达标,12个断流,3个超标0.14-0.73倍,扣缴生态补偿金240万元;氨氮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40个达标,12个断流,2增加,6个超标0.13-5.5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00万元;总磷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41个达标,12个断流,7个超标0.285-3.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570万元。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COD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1)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3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4个断流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1个超标0.52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0万元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1个断流1个超标0.14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4个达标,1个断流;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 1个达标,1个断流;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超标0.73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氨氮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2)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3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6个达标1个超标0.13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1个达标,4个断流1个超标0.62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双倍扣缴)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1个超标5.5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60万元;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5个达标,1个断流,1个未增加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1个断流1未增加,1个超标2.3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0万元(双倍扣缴)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4个达标,1个超标0.2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达标,1个断流;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超标0.54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跨界断面总磷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3)

石家庄市5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3个断流;

承德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超标0.285-0.95倍,扣缴生态补偿90万元

张家口市2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秦皇岛市7个跨界断面,6个达标1个超标0.4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唐山市6个跨界断面,4个达标,2个超标0.258-3.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270万元;

廊坊市6个跨界断面,2个达标,4个断流

保定市4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1个超标1.93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

沧州市7个跨界断面,6个达标,1个断流

衡水市5个跨界断面,4个达标,1个断流;

邢台市5个跨界断面,全部达标

邯郸市5个跨界断面,3个达标,2个断流

定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断流1个超标0.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辛集市1个跨界断面,达标。

 

 

附表:1、20174月份河北省跨界断面COD水质监测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统计表

2、20174月份河北省跨界断面氨氮水质监测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统计表

3、20174月份河北省跨界断面总磷水质监测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16         

 

2017年4月生态补偿数据表上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