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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机构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索引号 000218077/2017-00027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气领【2017】1号
发布日期 2017-02-2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4-13 09:19 信息来源: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6年,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意见,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紧紧围绕空气质量三年有好转、五年大改善目标,深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区域散煤替代、工业企业达标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集中开展散煤、焦化、露天矿山、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冀政办函201498号)和《河北省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细则》(冀气领办20175号),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了2016年度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廊坊、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邢台、邯郸和定州市政府。

二、良好单位

保定和辛集市政府。

三、合格单位

沧州市政府

四、不合格单位

石家庄、衡水市政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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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6年,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意见,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紧紧围绕空气质量三年有好转、五年大改善目标,深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区域散煤替代、工业企业达标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集中开展散煤、焦化、露天矿山、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冀政办函201498号)和《河北省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细则》(冀气领办20175号),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了2016年度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廊坊、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邢台、邯郸和定州市政府。

二、良好单位

保定和辛集市政府。

三、合格单位

沧州市政府

四、不合格单位

石家庄、衡水市政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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