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1月17日至11月19日我省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可能出现连续三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
现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于2016年11月16日0时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预警解除后,请于3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上报我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