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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环保工作指标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索引号 000218077/2015-00044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气领办〔2015〕6号
发布日期 2015-01-1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环保工作指标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30 09:50 信息来源: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文号]冀气领办20156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环保工作指标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政府,省直管县政府,其他县(市)政府:

根据《河北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冀县城办[2014]21号)要求,我办制定了《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环保工作指标考核评价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2

 

 

 

 

 

 

 

 

 

 

 

 

 

 

 

 

 

 

 

 

 

 

 

抄送:河北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 1月13

 

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环保工作

指标考核评价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县城燃煤锅炉淘汰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河北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冀县城办[2014]21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冀环气[2014]378号)要求,制定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北省县城建设目标体系》确定的ABC类除藁城、滦城、鹿泉之外的132个县城(见附件)。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如实评价各地采用集中供热拆除取缔、燃煤替代、推广节能环保锅炉等方式开展的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定州、辛集、其他县(市)年度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台帐建立与管理情况。定州、辛集市需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燃煤锅炉年度淘汰目标任务,其他县(市)需完成各设区市下达的燃煤锅炉年度淘汰目标任务。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各地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成效。

五、考核程序

    定州、辛集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由省环保厅直接考核;其他县(市)的考核,委托各设区市大气办进行考核。各地将年度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总结及淘汰锅炉清单,于113日前上报考核单位。考核单位于1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对各地进行现场考核,并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省环保厅审定后,报送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建厅)。

六、考核标准

    淘汰的燃煤锅炉必须拆除(包括锅炉主体、烟囱,并断水断电),并建立详细的管理台帐(燃煤改燃气的小锅炉环保验收报告,集中供热拆除取缔的燃煤小锅炉拆除前后照片,改固硫型煤或生物质燃料需有固硫型煤质或生物质燃料检测分析报告等)。

七、考核分值

城区燃煤锅炉淘汰指标占5分。全部或超额完成年度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年度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冀环气[2014]378号)计分规则计分,并进行相应折算

日常督查发现一例上报已淘汰而实际未淘汰的,扣0.2分。对往年地方上报完成淘汰的燃煤锅炉,遵循同样的原则扣分。现场考核抽查10台地方上报淘汰的燃煤锅炉,发现一例实际未淘汰的,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八、其他要求

各设区市务于130日前完成并上报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考核结果,省环保厅将于1月中旬对定州、辛集市燃煤锅炉淘汰情况开展考核。

 

附件:2014年度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考核范围


附件

2014年度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考核范围

县域类别

县 域 名 称

备注

A

30个)

定州市、辛集市、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井陉县、万全县、宣化县、滦平县、昌黎县、抚宁县、徐水县、清苑县、满城县、安新县、固安县、永清县、青县、沧县、邢台县、成安县、任县、南和县、武邑县、冀州市、邯郸县、永年县、磁县、肥乡县

鹿泉市、藁城市、栾城县已改为区,此次不参与考核

B

35个)

三河市(含燕郊)、任丘市、黄骅市、霸州市(含胜芳)、迁安市、涿州市、武安市、高碑店市、泊头市、遵化市、河间市、深州市、新乐市、沙河市、安国市、晋州市、南宫市、魏县、涉县、宁晋县、滦县、平泉县、清河县、玉田县、滦南县、乐亭县、平山县、迁西县、香河县、兴隆县、怀来县、张北县、涞源县、肃宁县、青龙满族自治县

 

C

70个)

故城县、赵县、大名县、阜城县、安平县、枣强县、威县、平乡县、临漳县、景县、献县、曲周县、巨鹿县、唐县、易县、元氏县、定兴县、饶阳县、馆陶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无极县、曲阳县、广平县、隆尧县、大城县、涿鹿县、蔚县、鸡泽县、临西县、盐山县、承德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东光县、行唐县、武强县、高阳县、涞水县、雄县、隆化县、灵寿县、宽城满族自治县、深泽县、内丘县、蠡县、尚义县、望都县、南皮县、广宗县、顺平县、怀安县、阳原县、临城县、新河县、文安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吴桥县、高邑县、赤城县、邱县、博野县、阜平县、容城县、卢龙县、柏乡县、海兴县、赞皇县、沽源县、康保县、崇礼县、大厂回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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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冀气领办20156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环保工作指标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政府,省直管县政府,其他县(市)政府:

根据《河北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冀县城办[2014]21号)要求,我办制定了《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环保工作指标考核评价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2

 

 

 

 

 

 

 

 

 

 

 

 

 

 

 

 

 

 

 

 

 

 

 

抄送:河北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 1月13

 

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环保工作

指标考核评价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县城燃煤锅炉淘汰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河北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冀县城办[2014]21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冀环气[2014]378号)要求,制定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北省县城建设目标体系》确定的ABC类除藁城、滦城、鹿泉之外的132个县城(见附件)。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如实评价各地采用集中供热拆除取缔、燃煤替代、推广节能环保锅炉等方式开展的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定州、辛集、其他县(市)年度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台帐建立与管理情况。定州、辛集市需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燃煤锅炉年度淘汰目标任务,其他县(市)需完成各设区市下达的燃煤锅炉年度淘汰目标任务。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各地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成效。

五、考核程序

    定州、辛集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由省环保厅直接考核;其他县(市)的考核,委托各设区市大气办进行考核。各地将年度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总结及淘汰锅炉清单,于113日前上报考核单位。考核单位于1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对各地进行现场考核,并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省环保厅审定后,报送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建厅)。

六、考核标准

    淘汰的燃煤锅炉必须拆除(包括锅炉主体、烟囱,并断水断电),并建立详细的管理台帐(燃煤改燃气的小锅炉环保验收报告,集中供热拆除取缔的燃煤小锅炉拆除前后照片,改固硫型煤或生物质燃料需有固硫型煤质或生物质燃料检测分析报告等)。

七、考核分值

城区燃煤锅炉淘汰指标占5分。全部或超额完成年度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年度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冀环气[2014]378号)计分规则计分,并进行相应折算

日常督查发现一例上报已淘汰而实际未淘汰的,扣0.2分。对往年地方上报完成淘汰的燃煤锅炉,遵循同样的原则扣分。现场考核抽查10台地方上报淘汰的燃煤锅炉,发现一例实际未淘汰的,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八、其他要求

各设区市务于130日前完成并上报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考核结果,省环保厅将于1月中旬对定州、辛集市燃煤锅炉淘汰情况开展考核。

 

附件:2014年度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考核范围


附件

2014年度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考核范围

县域类别

县 域 名 称

备注

A

30个)

定州市、辛集市、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井陉县、万全县、宣化县、滦平县、昌黎县、抚宁县、徐水县、清苑县、满城县、安新县、固安县、永清县、青县、沧县、邢台县、成安县、任县、南和县、武邑县、冀州市、邯郸县、永年县、磁县、肥乡县

鹿泉市、藁城市、栾城县已改为区,此次不参与考核

B

35个)

三河市(含燕郊)、任丘市、黄骅市、霸州市(含胜芳)、迁安市、涿州市、武安市、高碑店市、泊头市、遵化市、河间市、深州市、新乐市、沙河市、安国市、晋州市、南宫市、魏县、涉县、宁晋县、滦县、平泉县、清河县、玉田县、滦南县、乐亭县、平山县、迁西县、香河县、兴隆县、怀来县、张北县、涞源县、肃宁县、青龙满族自治县

 

C

70个)

故城县、赵县、大名县、阜城县、安平县、枣强县、威县、平乡县、临漳县、景县、献县、曲周县、巨鹿县、唐县、易县、元氏县、定兴县、饶阳县、馆陶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无极县、曲阳县、广平县、隆尧县、大城县、涿鹿县、蔚县、鸡泽县、临西县、盐山县、承德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东光县、行唐县、武强县、高阳县、涞水县、雄县、隆化县、灵寿县、宽城满族自治县、深泽县、内丘县、蠡县、尚义县、望都县、南皮县、广宗县、顺平县、怀安县、阳原县、临城县、新河县、文安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吴桥县、高邑县、赤城县、邱县、博野县、阜平县、容城县、卢龙县、柏乡县、海兴县、赞皇县、沽源县、康保县、崇礼县、大厂回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