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
测定 重量法》等两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DB 13/T 2375—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DB 13/T 2376—2016)等两项河北省地方标准已报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于2016年6月23日发布,2016年6月23日起实施。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1、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DB 13/T 2375—2016)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DB 13/T 2376—2016)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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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等两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