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召开《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研讨会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保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0-01808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办会〔2010〕28号 |
| 发布日期 | 2010-11-24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沧州市、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提高地方环保立法质量,圆满完成省人大委托省环境保护厅起草《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任务,经与省人大城建环资委研究,决定由环境保护厅组织在任丘市召开《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30日。11月29日下午报到。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任丘市政府招待处。
三、参加人员
沧州市、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城建环资委主任及环保局主管副局长、法制处处长,沧州市、保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安新县、任丘市、雄县、高阳县、容城县政府县副县(市)长、环保局长,白洋淀管委会主管副主任、环保局长,任丘市、安新县水利(水务)、渔政、旅游、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时,邀请衡水市人大主管副主任、城建环资委主任,市环保局主管局长、法制科长,衡水湖管委会副主任,参加会议。
四、会议内容
讨论修改《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报到时在会务组领取有关资料。
五、食宿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电话
省人大城建环资工委:戎兰继处长 18831108777
张登岩主任 0311-87906507
省环保厅:华冰群副处长 13833138598
何素娟科长 13700318477
沧州市环保局:曹红旗科长 13931725908
马 欣 0317-3584377(传真)
任丘市环保局:吴艳军副局长 0317-2980096 13832725156
杨爱国 0317-2218311 13930707001
任丘市政府招待处贵宾楼前台:0317-2260888
会务组:贵宾楼101房间,0311-2268003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10年11月24日上午11:00前将参会回执传至沧州市环保局。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白洋淀 立法 会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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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时间:2013-01-24
沧州市、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提高地方环保立法质量,圆满完成省人大委托省环境保护厅起草《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任务,经与省人大城建环资委研究,决定由环境保护厅组织在任丘市召开《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30日。11月29日下午报到。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任丘市政府招待处。
三、参加人员
沧州市、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城建环资委主任及环保局主管副局长、法制处处长,沧州市、保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安新县、任丘市、雄县、高阳县、容城县政府县副县(市)长、环保局长,白洋淀管委会主管副主任、环保局长,任丘市、安新县水利(水务)、渔政、旅游、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时,邀请衡水市人大主管副主任、城建环资委主任,市环保局主管局长、法制科长,衡水湖管委会副主任,参加会议。
四、会议内容
讨论修改《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报到时在会务组领取有关资料。
五、食宿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电话
省人大城建环资工委:戎兰继处长 18831108777
张登岩主任 0311-87906507
省环保厅:华冰群副处长 13833138598
何素娟科长 13700318477
沧州市环保局:曹红旗科长 13931725908
马 欣 0317-3584377(传真)
任丘市环保局:吴艳军副局长 0317-2980096 13832725156
杨爱国 0317-2218311 13930707001
任丘市政府招待处贵宾楼前台:0317-2260888
会务组:贵宾楼101房间,0311-2268003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10年11月24日上午11:00前将参会回执传至沧州市环保局。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白洋淀 立法 会议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