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饮用水源水质信息公开
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6]34号)的相关要求,全省各市2016年上半年陆续开展了工作。现将各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此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衡水、沧州、秦皇岛、承德市自2月份开始,每月均能按照文件要求对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进行公开,工作开展较好。
二、廊坊市自2月份开始,每月均能对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进行公开,但格式不够规范,内容有所欠缺,需对照文件要求加以改进。
三、唐山市和张家口市未能按时开展此项工作。唐山市于6月份后补公开了今年3-4月份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但监测信息格式填写不符合要求,内容有所欠缺,需对照文件要求加以改进。张家口市于7月份才后补公开了今年1-6月份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时间严重滞后。
四、由于各县均不具备水源水质监测能力,所测项目均须委托外单位监测,因此所有县级水源地均未公开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下一步各县市要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尽快形成监测能力,按文件要求开展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河北省2016年上半年饮用水源水质信息公开情况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