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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6-00158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办发〔2016〕41号
发布日期 2016-03-1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8 15:45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督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中涉及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和倾倒等方面的环境违法问题较为集中,群众反映强烈。近期,省公安厅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件”,其中7起案件涉及危险废物环境犯罪,特别是省公安厅于201635日向社会公布的一起重大污染环境致人死亡案件,案涉石家庄、沧州、廊坊、保定及北京的环境犯罪团伙,涉案企业20余家。上述问题已引起了环保部、公安部等部门的高度关注。对此,省环保厅决定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1638日起,暂停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的一切转移活动。为确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顺利开展,现将《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 系 人: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联系方式:0311-87908381

联 系 人:省公安厅环安总队 孙伟

联系电话:0311-66996619

联 系 人:省固管中心 吴荣霞

联系电话:0311-87803818

    真:0311-87803310         

电子邮箱:hbggzx@163.com

联 系 人:省环监局  戎立

联系电话:0311-87800153

 

附件: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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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督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中涉及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和倾倒等方面的环境违法问题较为集中,群众反映强烈。近期,省公安厅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件”,其中7起案件涉及危险废物环境犯罪,特别是省公安厅于201635日向社会公布的一起重大污染环境致人死亡案件,案涉石家庄、沧州、廊坊、保定及北京的环境犯罪团伙,涉案企业20余家。上述问题已引起了环保部、公安部等部门的高度关注。对此,省环保厅决定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1638日起,暂停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的一切转移活动。为确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顺利开展,现将《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 系 人: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联系方式:0311-87908381

联 系 人:省公安厅环安总队 孙伟

联系电话:0311-66996619

联 系 人:省固管中心 吴荣霞

联系电话:0311-87803818

    真:0311-87803310         

电子邮箱:hbggzx@163.com

联 系 人:省环监局  戎立

联系电话:0311-87800153

 

附件: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