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6-00017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办发〔2016〕12号 |
| 发布日期 | 2016-02-03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日前,国家核安全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核安函〔2016〕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春节和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确保我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对高风险放射源及关、停、间歇性生产企业放射源的监督检查,并做好辐射应急工作,同时要求核技术应用单位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春节和两会期间,对关、停、间歇性生产企业放射源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放射源不丢失、不被盗、不失控。废旧、闲置放射源及时送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存贮。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核安函〔2016〕5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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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6-02-04
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日前,国家核安全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核安函〔2016〕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春节和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确保我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对高风险放射源及关、停、间歇性生产企业放射源的监督检查,并做好辐射应急工作,同时要求核技术应用单位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春节和两会期间,对关、停、间歇性生产企业放射源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放射源不丢失、不被盗、不失控。废旧、闲置放射源及时送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存贮。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核安函〔2016〕5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