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清理我省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启动会议的通知
各标准编制单位:
自1997年以来,我省组织编制并颁布实施了16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除2015年3月1日实施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5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外,2013年以前的标准还有11项(见附件1)。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复审和清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2015〕39号)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复审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清理地方环境标准工作启动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学习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复审和清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2015〕39号),明确复审和清理地方环境标准的有关要求。
2、听取各标准编制牵头单位对标准内容的介绍。
3、布置复审清理地方环境标准工作任务。
二、参会人员
1、各标准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
2、每项标准应明确1-2名主要技术人员作为标准复审负责人参会。标准编制单位有两家以上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在标准编制主要起草人员范围内确定主要技术人员,并通知其参会。
三、会议时间
2015年6月3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四、会议地点
石家庄市汇宾大酒店(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60号)三楼小会议室
五、有关要求
1、会议由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负责组织并主持,由省环境科学学会协助承办,参会人员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请于2015年6月1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或E-mail至省环科会。
联系人:省环科会 贾海燕 刘胜芹
电 话:0311-87801729;0311-87801730
传 真:0311-87801729
E-mail:hbhkh8306@163.com
附件:1、河北省地方环境标准项目表
2、参会回执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附件1
河北省地方环境标准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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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名称 |
编 号 |
编制单位 |
主要起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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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
DB13/1577-- 2012 |
沧州市环科院
沧州市环境监测站 |
杨彬、吴伟、陈晓东、范睿、刘清恒、韩忠峰、尹崧、李志勇、冯关涛、陈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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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灰尘自然沉降量环境质量标准(试行) |
DB13/339-- 1997 |
省监测站 |
石聪敏、刘跃珍、刘新梅、耿炜、张丰、唐晓青、刘文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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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氯化物排放标准 |
DB13/339-- 1997 |
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唐山市环境执法监察局
张家口市环境执法监察局 |
胡明、李恩科、李卫军、卢桂军、刘春华、陈振飞、孟宪忠、丁世杰、胡金淼、李若玲、韩学琴、韩媛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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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家庄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13/841-- 2007 |
石家庄市环保局
石家庄市环科院 |
谢景彦、王利彬、杜献平、李学东、张伟、李栗、周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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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 |
DB13/487-- 2002 |
河北省环境监理站
邯郸市环保局 |
张志敏、孟宪忠、赵保谦、李若玲、周建萍、张惠娟、赵联巧、胡金淼、曹培峰、李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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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铁选厂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 |
DB13/1200-- 2010 |
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张立业、刘钢、何永刚、曹磊、王海会、王尔新、李青青、杨华、张天慧、于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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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热镀锌工业颗粒物排放标准 |
DB13/1578-- 2012 |
衡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
刘峰、徐广锋、李玲玲、刘冀鹏、尹崧、韩勇、辛国兴、康文莉、安红梅、吴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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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13/1640-- 2012 |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谢剑锋、周旌、刘力敏、牛利民、吕纹、郝广民、靳伟、任毅斌、裴琨、程晨、陈旭锋、关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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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13/1641-- 2012 |
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刘钢、王海会、曹磊、张立业、李青青、杨华、张青飞、张英仙、张天慧、王立业、于鸿飞、王利彬、李卉婷、阎毅、丁玉兰、马志华、崔超、王琳、张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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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DB13/1800-- 2013 |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徐远春、安选、高育哲、杨军、姚伟、赵东宇、陈南峰、韩晗、罗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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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DB13/1801-- 2013 |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徐远春、安选、高育哲、杨军、姚伟、赵东宇、陈南峰、韩晗、罗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