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完成重点案件整改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辛集市环保局:
近期,我厅对2013年以来环保部督办、央视曝光、省领导交办、“三查”行动、联合挂牌督办、与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联合办案、省厅立案处罚和信访举报等8类168件重点案件及12月4日我厅集体约谈13个县(市、区)涉及的28个案件进行了督导检查,截至2013年12月20日,仍有34个案件未完成整改。为确保上述案件查处整改到位,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现请你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切实督促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督办要求于2014年1月25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对已整改到位的案件,各市要增加对其巡查频次,同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等重点督查,严防反弹。
三、公开相关信息。各市要将相关案件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请于1月25日前将完成整改和信息公开等情况报送我厅,逾期未完成整改或督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反弹的案件,我厅将依法依规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等措施。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联 系 人: 滑永辉 赵晨阳
联系电话:0311-87801312
电子邮箱:hjj87905059@163.com
附件:1.省环保厅重点案件未完成整改情况汇总表
2.省环保厅集体约谈案件未完成整改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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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限期完成重点案件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