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北油田任9潜山油藏注气重力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所报《华北油田任9潜山油藏注气重力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结合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华北油田任9潜山油藏注气重力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位于河北省任丘市区南部,其主力油田为大型古潜山油藏,该采油厂共有8个油田作业区投入开发,本项目位于任南采油作业区,开采任丘雾迷山组油藏。任丘雾迷山组油藏分为任11、任7、任6、任9和任57山头,本项目开采任9山头。
项目生产工艺为通过空气压缩机将空气(大气压力)增压至1.2兆帕,进入膜分离减氧装置减氧(减氧后氧含量≤10%),通过减氧装置后排气压力达到1.0兆帕。减氧空气经流量计计量后输至高压注气压缩机增压至28.5兆帕,再通过高压注气管线输至各注气井场,在井场进行单井流量计量以及流量分配,压力降至26兆帕后减氧空气注入地下。
项目设任一联合站、任一联油水处理站2个依托站场,拟在任一联油水处理站内分期设置2套注减氧空气系统采出处理系统,包含空压机、减氧装置、注气压缩机系统及采出分离器。该项目共新建钻井19口;加深井11口。一期注气井2口,采油井2口;观察井4口(均为现有井)。二期注气井1口;采油井24口,其中17口为新钻井,7口为现有井,观察井3口均为现有井。一期注气工程线路总长度约5512米,二期注气工程线路总长度约930米;一期新建采油支线管线1.3千米,二期新建采油干线管线2741米,支线管线2052米;二期新建采气干线6683米,支线管线4370米。项目总投资769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建成设计高峰期年产油8.1万吨。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属于国家能源局出具的《中国石油2019年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9-000291-07-03-000290)中包含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经研究,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所报《报告表》中规定的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开展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施工期结束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布局井场和运输路线,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配备洒水设备,出入口设置洗车设施,通过路面硬化、物料苫盖、表土绿化等措施,确保施工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钻井废水由罐车运至任丘市高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试油废水由罐车送任一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钻井队施工营地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盥洗废水泼洒施工地面,注减氧空气站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任一联合站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废弃泥浆送任丘市高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钻井岩屑填垫井场,施工生活垃圾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废料部分外售后,其余全部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气开采和集输过程挥发、泄漏产生无组织排放烃类气体,通过采油井井口加强密封性,定期检查和更换井口密封垫,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油田采出水通过集输管线输送至任一联合站,修井废水和洗井废水经罐车收集后运至任一联合站,依托任一联合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并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有关水质要求后回注含油层;压缩机排水、冷却塔排水及除盐水装置排水、经有关前段处理措施处理后,依托任一联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并达到回注水水质控制要求后回注。项目须做防渗、防漏等措施,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的监测,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修井、洗井过程中铺设防渗布收集落地油,井口及周围设置防溅盒和边沟,全部回收后暂存于依托的联合站危废暂存间,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四、严格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主体工程与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转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拟建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二)项目实施中涉及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依法须将环评文件报我厅重新审核。
(三)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要求,定期向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和进展情况。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管,由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