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确认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执行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如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关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运行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辐射环境标准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2.《铀矿冶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GB23727-2009;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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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报告表执行标准的复函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