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印发《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9-00278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气领办﹝2019﹞134号 |
| 发布日期 | 2019-07-29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冀气领办〔2019〕134号
关于印发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
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大气市(含定州、辛集市)大气办: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宣传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河北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大气办、省委宣传部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
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充分展示省委省政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和行动,推选展示我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促进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自觉参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全省上下合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浓厚氛围以及良好的公众参与氛围,省大气办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目的是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动员广大群众响应十九大“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攻坚战”等号召,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雾霾治理及其科普宣传。通过广泛参与、集中展示、群众推选、综合评议,大力营造建设美丽河北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组织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至12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15日--8月31日)
(一)各市组织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助力美丽河北,争当最美蓝天卫士”活动,按照省大气办要求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
(二)8月31日上午在石家庄市举行活动启动媒体通气会,届时邀请活动相关人员和相关媒体参加并进行报道。同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官方微博、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网等媒体进行活动前期宣传,发动公众积极参与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各市大气办组织本地新闻单位利用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推荐候选人(9月1日--9月30日)
(一)组织推荐。各市在积极发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遴选出100名“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于9月30日前报省大气办。(各市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二)群众推荐。省生态环境厅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窗口,开展群众推荐工作。10名以上群众可联名推荐一位“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省直机关单位候选人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核,各市候选人由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核)。
(三)推荐程序。(1)各市大气办负责组织本市候选人推荐报送工作,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事迹真实、典型性强、政审合格;(2)各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后,可直接上报省大气办;(3)省大气办负责受理各市和有关单位的推荐申请,并报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推选。
第三阶段:推选“美丽河北·优秀蓝天卫士”(10月1日—10月31日)
(一)“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基本情况与事迹介绍将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省内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同时各市也可自行在省市媒体宣传候选人事迹,扩大影响力。
(二)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设置网络投票入口,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三)根据公众票选结果(权重20%),结合专家评议会意见,推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推选出50位“优秀蓝天卫士”对社会进行公布,由省大气办授予“美丽河北·优秀蓝天卫士”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第四阶段:推选“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11月1日--11月30日)
由推选委员会对50位“美丽河北·优秀蓝天卫士”进行再评议,择优推选出10位“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报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对社会进行公布,并由省大气办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为鼓励在“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中积极组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各市填报的“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推进情况评分表,结合各市推选展示活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评出 “最佳组织单位奖”、“优秀组织单位奖”及“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名额分配表附后)
第五阶段:集中宣传(12月1日-12月31日)
(一)由省大气办组织省内主要媒体对“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进行集中宣传。
(二)根据活动安排,为推选出的“最美蓝天卫士”、“优秀蓝天卫士”进行展板宣传并印制宣传册。
(三)省大气办举办“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颁奖仪式,对“美丽河北”系列主题活动入选者、优秀组织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颁奖。
三、推选标准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素质过硬,遵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产生积极影响的各界人士,在“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具备亮点突出、事例鲜活、感染力强的典型事迹。
(三)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恪守职责、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模范人物。
(四)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广泛传播环保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环保专家、环境新闻宣传、民间环保组织代表、环保志愿者、社会公众等各界人士。
(五)在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污染源治理、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尽职尽责、严格执法、夙兴夜寐、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
(六)在守护蓝天、全民参与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人物。
评选对象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为主,事迹要具有典型性和传播性,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担当、共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是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次全省规模的大型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二)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主办单位明确负责人,并邀请专家学者、环保NGO代表、媒体代表等各界人士,组成推选委员会,负责有关推选事宜;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质量。
(三)接受监督。推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推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拉票刷票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有关候选人评选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注重协调。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发动群众,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媒体集中报道,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将“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始终,并及时报送活动相关信息。
1、各市于8月20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电子版、推选展示活动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一同报送省大气办宣传组,并按照时间安排及时报送阶段性宣传活动进程。
2、9月30日前,各市上报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主要材料包括:“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荐评审表;不超过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工作、生活照片电子版5张。相关表格可登录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下载。
联 系 人:陆桂敏 贾凉钰
联系电话:0311-87801193 13832108690
邮 箱:hbhbgzkf @163.com
附件 1:“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名额分配表
2:“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荐评审表
3:“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优秀组织单位及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4.“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推进情况评分表
附件1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名额分配表
|
地 市 |
名 额 |
|
省直部门 |
7 |
|
石家庄市 |
11 |
|
承德市 |
6 |
|
张家口市 |
6 |
|
秦皇岛市 |
5 |
|
唐山市 |
9 |
|
廊坊市 |
7 |
|
保定市 |
9 |
|
沧州市 |
6 |
|
衡水市 |
8 |
|
邢台市 |
8 |
|
邯郸市 |
9 |
|
定州市 |
3 |
|
辛集市 |
3 |
|
雄安新区 |
3 |
附件2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
推荐评审表
所在市县
工作单位
姓 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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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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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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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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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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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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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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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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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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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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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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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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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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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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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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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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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大气办(环保部门)推荐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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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区市大气办推荐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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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大气办意 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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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优秀组织单位及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
地市 |
最佳、优秀组织奖 |
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
|
石家庄市 |
1 |
1 |
|
邯郸市 |
1 |
1 |
|
廊坊市 |
1 |
1 |
|
秦皇岛市 |
1 |
1 |
|
邢台市 |
1 |
1 |
|
张家口市 |
1 |
1 |
|
承德市 |
1 |
1 |
|
唐山市 |
1 |
1 |
|
沧州市 |
1 |
1 |
|
衡水市 |
1 |
1 |
|
保定市 |
1 |
1 |
|
辛集市 |
1 |
1 |
|
定州市 |
1 |
1 |
附件4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
推选展示活动推进情况评分表
填表说明:
1、请仔细对照每个分项目的说明。
2、本评分表由各地市自行填报,由省大气办进行审核。
3、请将评分表发至邮箱:hbhbgzkf@163.com。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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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说明 |
评分 |
|
1 |
制定活动方案并发文 |
请附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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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举办启动仪式或媒体通气会、工作推进会 |
请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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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逐层推选,广泛组织,开展网络投票活动,在当地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专题页面 |
请附文件、照片或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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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公益广告宣传 |
请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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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定期向“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工作组提交工作进度 |
请附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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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当地逐层推选出的“最美蓝天卫士”进行宣传报道 |
请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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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主流媒体信息发布:中央媒体、省级(商业门户网站)、市级 |
请填写信息发布统计表,无网址请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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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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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9-12-14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冀气领办〔2019〕134号
关于印发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
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大气市(含定州、辛集市)大气办: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宣传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河北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大气办、省委宣传部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
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充分展示省委省政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和行动,推选展示我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促进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自觉参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全省上下合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浓厚氛围以及良好的公众参与氛围,省大气办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目的是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动员广大群众响应十九大“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攻坚战”等号召,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雾霾治理及其科普宣传。通过广泛参与、集中展示、群众推选、综合评议,大力营造建设美丽河北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组织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至12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15日--8月31日)
(一)各市组织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助力美丽河北,争当最美蓝天卫士”活动,按照省大气办要求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
(二)8月31日上午在石家庄市举行活动启动媒体通气会,届时邀请活动相关人员和相关媒体参加并进行报道。同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官方微博、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网等媒体进行活动前期宣传,发动公众积极参与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各市大气办组织本地新闻单位利用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推荐候选人(9月1日--9月30日)
(一)组织推荐。各市在积极发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遴选出100名“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于9月30日前报省大气办。(各市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二)群众推荐。省生态环境厅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窗口,开展群众推荐工作。10名以上群众可联名推荐一位“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省直机关单位候选人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核,各市候选人由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核)。
(三)推荐程序。(1)各市大气办负责组织本市候选人推荐报送工作,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事迹真实、典型性强、政审合格;(2)各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后,可直接上报省大气办;(3)省大气办负责受理各市和有关单位的推荐申请,并报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推选。
第三阶段:推选“美丽河北·优秀蓝天卫士”(10月1日—10月31日)
(一)“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基本情况与事迹介绍将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省内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同时各市也可自行在省市媒体宣传候选人事迹,扩大影响力。
(二)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设置网络投票入口,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三)根据公众票选结果(权重20%),结合专家评议会意见,推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推选出50位“优秀蓝天卫士”对社会进行公布,由省大气办授予“美丽河北·优秀蓝天卫士”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第四阶段:推选“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11月1日--11月30日)
由推选委员会对50位“美丽河北·优秀蓝天卫士”进行再评议,择优推选出10位“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报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对社会进行公布,并由省大气办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为鼓励在“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中积极组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各市填报的“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推进情况评分表,结合各市推选展示活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评出 “最佳组织单位奖”、“优秀组织单位奖”及“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名额分配表附后)
第五阶段:集中宣传(12月1日-12月31日)
(一)由省大气办组织省内主要媒体对“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进行集中宣传。
(二)根据活动安排,为推选出的“最美蓝天卫士”、“优秀蓝天卫士”进行展板宣传并印制宣传册。
(三)省大气办举办“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颁奖仪式,对“美丽河北”系列主题活动入选者、优秀组织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颁奖。
三、推选标准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素质过硬,遵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产生积极影响的各界人士,在“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具备亮点突出、事例鲜活、感染力强的典型事迹。
(三)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恪守职责、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模范人物。
(四)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广泛传播环保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环保专家、环境新闻宣传、民间环保组织代表、环保志愿者、社会公众等各界人士。
(五)在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污染源治理、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尽职尽责、严格执法、夙兴夜寐、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
(六)在守护蓝天、全民参与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人物。
评选对象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为主,事迹要具有典型性和传播性,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担当、共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是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次全省规模的大型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二)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主办单位明确负责人,并邀请专家学者、环保NGO代表、媒体代表等各界人士,组成推选委员会,负责有关推选事宜;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质量。
(三)接受监督。推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推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拉票刷票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有关候选人评选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注重协调。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发动群众,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媒体集中报道,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将“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始终,并及时报送活动相关信息。
1、各市于8月20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电子版、推选展示活动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一同报送省大气办宣传组,并按照时间安排及时报送阶段性宣传活动进程。
2、9月30日前,各市上报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主要材料包括:“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荐评审表;不超过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工作、生活照片电子版5张。相关表格可登录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下载。
联 系 人:陆桂敏 贾凉钰
联系电话:0311-87801193 13832108690
邮 箱:hbhbgzkf @163.com
附件 1:“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名额分配表
2:“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荐评审表
3:“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优秀组织单位及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4.“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推进情况评分表
附件1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名额分配表
|
地 市 |
名 额 |
|
省直部门 |
7 |
|
石家庄市 |
11 |
|
承德市 |
6 |
|
张家口市 |
6 |
|
秦皇岛市 |
5 |
|
唐山市 |
9 |
|
廊坊市 |
7 |
|
保定市 |
9 |
|
沧州市 |
6 |
|
衡水市 |
8 |
|
邢台市 |
8 |
|
邯郸市 |
9 |
|
定州市 |
3 |
|
辛集市 |
3 |
|
雄安新区 |
3 |
附件2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
推荐评审表
所在市县
工作单位
姓 名
填报时间
|
姓名 |
|
性别 |
|
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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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
学历 |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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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
|
职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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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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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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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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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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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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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人 简 历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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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荐 理 由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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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大气办(环保部门)推荐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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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区市大气办推荐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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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大气办意 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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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优秀组织单位及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
地市 |
最佳、优秀组织奖 |
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
|
石家庄市 |
1 |
1 |
|
邯郸市 |
1 |
1 |
|
廊坊市 |
1 |
1 |
|
秦皇岛市 |
1 |
1 |
|
邢台市 |
1 |
1 |
|
张家口市 |
1 |
1 |
|
承德市 |
1 |
1 |
|
唐山市 |
1 |
1 |
|
沧州市 |
1 |
1 |
|
衡水市 |
1 |
1 |
|
保定市 |
1 |
1 |
|
辛集市 |
1 |
1 |
|
定州市 |
1 |
1 |
附件4
“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
推选展示活动推进情况评分表
填表说明:
1、请仔细对照每个分项目的说明。
2、本评分表由各地市自行填报,由省大气办进行审核。
3、请将评分表发至邮箱:hbhbgzkf@163.com。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说明 |
评分 |
|
1 |
制定活动方案并发文 |
请附活动方案 |
|
|
2 |
举办启动仪式或媒体通气会、工作推进会 |
请附图片 |
|
|
3 |
逐层推选,广泛组织,开展网络投票活动,在当地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专题页面 |
请附文件、照片或网址 |
|
|
4 |
公益广告宣传 |
请附图片 |
|
|
5 |
定期向“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工作组提交工作进度 |
请附简报 |
|
|
6 |
当地逐层推选出的“最美蓝天卫士”进行宣传报道 |
请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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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主流媒体信息发布:中央媒体、省级(商业门户网站)、市级 |
请填写信息发布统计表,无网址请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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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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