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批准华北油田华丽服务处深泽居民区
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深泽分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关于华北油田华丽服务处深泽居民区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经依法对该项目《报告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和审核,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行业类别判定错误。
2、基础资料明显不实。环境现状调查中,在该项目建设内容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已实施了行政处罚事实的情形下,环境现状调查回避了已存在工程对地下水等环境影响的分析论述;单井出水量、回灌量、井深、日开采量等参数与设计文件不一致。
3、内容存在重大缺陷。缺少危险废物评价标准;缺少井位、管网图件等基础信息材料;水平衡计算错误;未针对全部建设内容分别给出环境保护目标;在未进行噪声、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和数据调查的情形下,进行环境保护目标的达标分析和论证,环评结论缺乏可靠性、科学性。
二、鉴于该项目环评文件存在上述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款有关规定,决定暂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待有关问题修改、补充完善后,再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三、对于上述决定,建设单位可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通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式行使申诉权利。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5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深泽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