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德复材汽车复合材料部件等项目环评办理事宜的复函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康德复材汽车复合材料部件等涉水项目办理环评文件审批的请示》(廊环[2018]336号)收悉。根据差别化的环境管控理念,本着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高科技发展项目的原则,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2018年10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继续对廊坊市龙河流域涉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施限批的函》(冀环评函〔2018〕1608号),继续暂停审批增加廊坊市龙河流域(广阳区、安次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民生及节能减排项目除外)。廊坊市盛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产品—孚瑞珂牌环保型锈蚀剥离剂生产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96吨/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管网排入廊坊市龙茂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处理后排入胜天渠,最终汇入老龙河。该项目属于暂停审批类项目,在限批解除之前不得审批项目环评文件。
二、廊坊市摩科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移动式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生产项目、廊坊市盛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精密金属零件产品项目属于高科技项目,且项目均不涉及生产废水,只涉及生活污水。本着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原则,同意对上述两个项目的环评文件依法进行审批,你局须做好项目建设、运营期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三、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复合材料部件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永南干渠,最终汇入永定河。廊坊市朗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88万件轿车盘式制动零部件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排入永南干渠,最终汇入永定河。上述两个项目产生的废水最终汇入永定河,不在限批之列,请依法依规对项目环评文件予以审批。
特此函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