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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扩能(20万辆)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8-00333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8〕1621号
发布日期 2018-10-20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扩能(20万辆)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发布日期:2018-10-24 15:58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扩能20万辆)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扩能(20万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及验收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产业园区内的长城汽车徐水园区年产SUV共20万辆(含油电混合动力车)。主要建设内容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车间以及生活间(含食堂)、工艺通廊、联合站房、供油站、油化库、全检小环路、验车检验间、成品车停放场、发运办公楼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49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318.5万元。

 

2017年3月,我厅以冀环评〔2017〕67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配套建设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设。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一)项目实际CO2保护焊焊接废气由4套滤芯过滤器改为8套,并分别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总装车间轮毂实验废气由3根排气筒改为收集后1根排气筒排放;补漆废气由5根排气筒改为1根排气筒排放;无套色烘干工序,无套色烘干废气产生。

(二)原建设1座3300立方米消防废水池和1座640立方米事故废水池,变更为事故废水池兼作消防废水池,取消消防废水池建设,实际建设600立方米事故废水池。此变动经建设单位重新论证(建设单位提供了经专家签字确认的消防废水池容积核算说明),并经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同意。

(三)原油罐区配套建设2个40立方米储罐围堰,因储罐在一个油罐区域内,实际建设1个40立方米围堰。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身冲压车间压力机、涂装车间风机、汽车下线检测处、空压站空压机、污水处理站风机、加压水泵房水泵、冷却塔等各种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设置在厂房内,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金属废料、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粘尘废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徐水区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措施:涂装年间产生的磷化渣、漆渣、废活性炭纤维及过滤棉、废滤网,废润滑油、废油漆桶,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磷化污泥、综合污泥等分别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保定市民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请保定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徐水区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0月20日

 

 

 

 

 

 

 

 

 

 

抄送:保定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徐水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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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扩能20万辆)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扩能(20万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及验收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产业园区内的长城汽车徐水园区年产SUV共20万辆(含油电混合动力车)。主要建设内容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车间以及生活间(含食堂)、工艺通廊、联合站房、供油站、油化库、全检小环路、验车检验间、成品车停放场、发运办公楼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49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318.5万元。

 

2017年3月,我厅以冀环评〔2017〕67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配套建设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设。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一)项目实际CO2保护焊焊接废气由4套滤芯过滤器改为8套,并分别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总装车间轮毂实验废气由3根排气筒改为收集后1根排气筒排放;补漆废气由5根排气筒改为1根排气筒排放;无套色烘干工序,无套色烘干废气产生。

(二)原建设1座3300立方米消防废水池和1座640立方米事故废水池,变更为事故废水池兼作消防废水池,取消消防废水池建设,实际建设600立方米事故废水池。此变动经建设单位重新论证(建设单位提供了经专家签字确认的消防废水池容积核算说明),并经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同意。

(三)原油罐区配套建设2个40立方米储罐围堰,因储罐在一个油罐区域内,实际建设1个40立方米围堰。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身冲压车间压力机、涂装车间风机、汽车下线检测处、空压站空压机、污水处理站风机、加压水泵房水泵、冷却塔等各种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设置在厂房内,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金属废料、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粘尘废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徐水区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措施:涂装年间产生的磷化渣、漆渣、废活性炭纤维及过滤棉、废滤网,废润滑油、废油漆桶,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磷化污泥、综合污泥等分别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保定市民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请保定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徐水区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0月20日

 

 

 

 

 

 

 

 

 

 

抄送:保定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徐水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