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燃气热电工程配套天然气输气管线项目一期工程
(沧州-安平-石家庄天然气长输管线一期工程(衡水市、石家庄市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北纵横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燃气热电工程配套天然气输气管线项目一期工程(沧州-安平-石家庄天然气长输管线一期工程(衡水市、石家庄市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始于衡水市饶阳阀站,终点为河北万众热电厂末站(含由电厂末站至电厂用地红线之间的供气线路),沿线途径衡水市饶阳县、安平县和石家庄市深泽县、无极县、藁城区。线路全长126.9公里,设计输气量15.7亿立方米/年。饶阳阀站-石家庄分输站段设计压力10.0兆帕,管径813毫米;石家庄分输站-电厂末站段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610毫米;电厂末站-电厂用地红线段设计压力4.0兆帕,管径508毫米。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条输气管线、3座分输站场(安平分输站、石家庄分输站和电厂末站)、5座阀室(饶阳阀室、深泽阀室、无极阀室、3号阀室和藁城阀室)。气源为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为河北万众热电厂及沿线城市供气。
该项目符合石家庄市、衡水市城乡规划要求,符合《河北省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工程以下穿形式穿越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总干渠,项目已取得河北水务集团及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意见。
项目实施会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工程临时占地约271公顷,其中耕地约252公顷,林地约18.7公顷。工程以定向钻方式穿越石津总干渠、滹沱河、木刀沟生态红线区域,工程占地、阀室和站场建设、施工作业带、管沟开挖、管道敷设、施工道路修筑、穿越工程、堆料场等,将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主要是天然气泄漏及其引发火灾事故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等对居民点及其他敏感点的不利影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管线中心线两侧300米范围内居民点共48个,100米范围内的居民点14个,100-300米范围内居民点34个,对人身安全及环境存在潜在环境风险。
(三)水环境影响。工程以定向钻形式穿越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总干渠一级、二级保护区及木刀沟、滹沱河,采取定向钻穿越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对于过水断面窄、两侧无堤防的河流、水渠,采用围堰导流、开挖管沟法,施工扰动对作业区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下渗污染地下水。
(四)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废弃泥浆、工程弃土、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施工废气、施工噪声等,将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三、减缓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管道工程设计与施工方案。合理优化管道穿越石津总干渠、木刀沟、滹沱河、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局部路由和施工方式,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应环境敏感区管理要求,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作业带宽度。工程不设弃渣场,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堆放和处置挖方土。管沟开挖过程中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石津总干渠、滹沱河、木刀沟生态红线区域,不得在生态红线内占地、设置施工场地及出入土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管道采用外防腐层和阴极保护的联合防腐保护方式,采用数据采集和监视系统(SCADA)。对管道沿线人口密集的工程段和河流、公路、铁路等的穿越段,采取增加管道壁厚、选用直缝埋弧焊钢管、加强管道防腐、强化地基处理、合理设置截断阀室等措施,管道环焊缝进行射线及超声波检测,增设警示牌、警示桩等。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全线强化运营期维护管理,提高巡线频率。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在管道穿越石津总干渠路段严格施工管理,禁止在石津总干渠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泥浆池、物料堆放点、含油废物暂存点、垃圾临时堆存点等。项目开挖穿越河流应选择枯水季节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河堤范围内清洗车辆、设备,禁止将污水、固体废物等排入水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机械设备漏油等应全部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貌及河岸护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场绿化等。
(五)落实环境空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对作业面和土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定向钻泥浆尽量回用,泥浆池设置在河流两堤之外并做好防渗,施工结束后,废弃泥浆晾干埋在泥浆池基坑内,覆土并恢复植被。运营期清管固废、检修污泥、废滤芯、废电池等采用密闭桶分类存储于危废贮存间,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各站场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三)我厅委托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15日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