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不予批准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土梁金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7-00170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评函〔2017〕187号 |
发布日期 | 2017-03-06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关于不予批准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土梁金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土梁金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进一步完善该工程生态恢复措施相关内容。
2、核实该项目是否符合张家口市矿山有序退出及实现行业绿色发展方案。
鉴于上述问题,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不支持该项目环境保护可行的结论。经研究,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核实补充有关材料、内容后,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3月6日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赤城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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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批准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土梁金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8-01-20
关于不予批准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土梁金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张家口弘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土梁金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进一步完善该工程生态恢复措施相关内容。
2、核实该项目是否符合张家口市矿山有序退出及实现行业绿色发展方案。
鉴于上述问题,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不支持该项目环境保护可行的结论。经研究,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核实补充有关材料、内容后,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3月6日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赤城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