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不予审批《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冷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7-00152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评函〔2017〕620号 |
| 发布日期 | 2017-07-02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不予审批《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冷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200万吨冷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1、报告书未排查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且未提出“以新带老”整改方案;拟建项目废水排污节点分析不全面,污染防治措施论证不充分;缺少拟建项目实施前后全厂“三本帐”核算。
2、本项目位于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厂内西南部,不在规划的产业园区内。
3、大气污染源烟气排放流速不正确,大气评价等级不正确,大气预测内容及结论不可信。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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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审批《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冷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8-01-20
关于不予审批《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冷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200万吨冷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1、报告书未排查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且未提出“以新带老”整改方案;拟建项目废水排污节点分析不全面,污染防治措施论证不充分;缺少拟建项目实施前后全厂“三本帐”核算。
2、本项目位于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厂内西南部,不在规划的产业园区内。
3、大气污染源烟气排放流速不正确,大气评价等级不正确,大气预测内容及结论不可信。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