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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6-00211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2016〕171号
发布日期 2016-06-06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8-01 17:03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线路涉及秦皇岛、唐山所辖的6个县区(秦皇岛市的海港区、抚宁区、昌黎县,唐山市的乐亭县、滦南县、曹妃甸区),全长193.5公里,包括输气干线(190公里)和滦南支线(3.5公里),设计输气量25.64亿立方米/年。建设内容包括管线及站场、阀室工程。干线起自永唐秦管道秦皇岛分输站,止于丰南末站,管径711毫米;支线起自干线7号阀室,止于滦南分输站,管径219.1毫米。沿线设6座工艺站场,其中5座位于输气干线(杜庄首站、抚宁分输站、昌黎分输站、乐亭分输站、丰南末站),1座位于支线(滦南分输站)。设置8座截断阀室。主气源为永唐秦管道天然气,备用气源为唐山LNG,接自唐山LNG外输管道3号阀室。工程总投资119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7.45万元。

该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项目。省发改委出具了同意该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省水利厅出具了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及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唐山市和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选址意见,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了工程用地预审意见,各县区林业管理部门及文物管理部门出具了意见,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曹妃甸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出具了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审核意见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以及本工程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路线、施工及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工程的建设。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要定时洒水抑尘,施工地面开挖、土方填埋、土石方堆放分段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堆存土方遮盖处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汽车运输;一般地段开挖多余土方用于附近阀室、站场及开挖石方段土方补充,河流开挖段回填后剩余土方堆积于河道穿越区岸坡背水侧,压实回用于修筑堤坝;河流开挖穿越选择冬季施工,禁止在河堤范围内清洗车辆、设备和加油;工程试压水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或就近排入排水沟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施工现场不得设置食堂,沿线料堆场设旱厕,定期清淘;施工泥浆由施工单位送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依托环卫部门清运;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活动控制在征地范围内,缩小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范围;收集保存永久占占地部分的表土,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对开挖的土方拍实存放,定期洒水,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三)运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隔声、降噪措施,正常工况下各站场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清管及系统检修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放空管放散;各站场冬季采暖和调压前对气体加热均采用电加热设备,不得设锅炉;各站场不设食堂;严格落实各项防渗措施,设备检修废水排入各站场防渗排污池、自然蒸发,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作农肥;清管废渣、防渗排污池内的尘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各站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线采用外防腐层和阴极保护的联合防腐保护方式、SCADA远程监控技术,合理设置截断阀室。对穿越敏感河流和等级公路铁路段、与居民点距离较近地区附近管道提高设计系数,增加管壁厚度。强化运营期维护管理,定期巡线检查,对事故易发地段,要加大巡线频率,强化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如可研审查或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和选线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项目须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理,环境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责,及时报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监理报告中应当包括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以及防范环境风险设施落实情况。申请试运行和竣工验收时须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和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

七、该项目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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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线路涉及秦皇岛、唐山所辖的6个县区(秦皇岛市的海港区、抚宁区、昌黎县,唐山市的乐亭县、滦南县、曹妃甸区),全长193.5公里,包括输气干线(190公里)和滦南支线(3.5公里),设计输气量25.64亿立方米/年。建设内容包括管线及站场、阀室工程。干线起自永唐秦管道秦皇岛分输站,止于丰南末站,管径711毫米;支线起自干线7号阀室,止于滦南分输站,管径219.1毫米。沿线设6座工艺站场,其中5座位于输气干线(杜庄首站、抚宁分输站、昌黎分输站、乐亭分输站、丰南末站),1座位于支线(滦南分输站)。设置8座截断阀室。主气源为永唐秦管道天然气,备用气源为唐山LNG,接自唐山LNG外输管道3号阀室。工程总投资119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7.45万元。

该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项目。省发改委出具了同意该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省水利厅出具了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及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唐山市和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选址意见,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了工程用地预审意见,各县区林业管理部门及文物管理部门出具了意见,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曹妃甸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出具了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秦皇岛至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审核意见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以及本工程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路线、施工及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工程的建设。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要定时洒水抑尘,施工地面开挖、土方填埋、土石方堆放分段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堆存土方遮盖处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汽车运输;一般地段开挖多余土方用于附近阀室、站场及开挖石方段土方补充,河流开挖段回填后剩余土方堆积于河道穿越区岸坡背水侧,压实回用于修筑堤坝;河流开挖穿越选择冬季施工,禁止在河堤范围内清洗车辆、设备和加油;工程试压水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或就近排入排水沟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施工现场不得设置食堂,沿线料堆场设旱厕,定期清淘;施工泥浆由施工单位送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依托环卫部门清运;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活动控制在征地范围内,缩小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范围;收集保存永久占占地部分的表土,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对开挖的土方拍实存放,定期洒水,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三)运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隔声、降噪措施,正常工况下各站场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清管及系统检修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放空管放散;各站场冬季采暖和调压前对气体加热均采用电加热设备,不得设锅炉;各站场不设食堂;严格落实各项防渗措施,设备检修废水排入各站场防渗排污池、自然蒸发,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作农肥;清管废渣、防渗排污池内的尘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各站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线采用外防腐层和阴极保护的联合防腐保护方式、SCADA远程监控技术,合理设置截断阀室。对穿越敏感河流和等级公路铁路段、与居民点距离较近地区附近管道提高设计系数,增加管壁厚度。强化运营期维护管理,定期巡线检查,对事故易发地段,要加大巡线频率,强化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如可研审查或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和选线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项目须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理,环境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责,及时报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监理报告中应当包括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以及防范环境风险设施落实情况。申请试运行和竣工验收时须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和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

七、该项目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