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异地建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6-00200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评〔2016〕90号 |
| 发布日期 | 2016-04-05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异地建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所报《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异地建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异地建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审核意见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其它各有关方面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00辆/年纯电动公交车生产线,该生产线设有准备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底盘车间、总装车间、调试车间和试车跑道等;储运工程包括化学品库、气瓶库、露天停车场和配件库房等;公用工程包括动力站房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废气焚烧炉和危废临时贮存库等。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9万元。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了该项目备案确认函。该公司与已取得武安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的河北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武安市住房和城规划建设局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三、项目须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强化综合利用,提高原辅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发泡喷胶废气通过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打磨工序粉尘采用“玻璃纤维+中效干式过滤棉”装置过滤;喷漆房喷漆废气由各自“水旋式漆雾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喷漆烘干室废气经配套废气焚烧炉处理;补漆室废气采取过滤棉过滤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均通过排气筒外排,排气筒高度和各类废气外排污染物浓度与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新建炉窑标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相应限值要求。焊接烟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并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打磨工序和淋雨试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量废水用作喷涂废气处理装置补水;喷涂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大部分直接回用,少量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该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气浮化+A级生化+O级生化+沉淀+过滤”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武安市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厂区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武安市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分质处置,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收集、贮存,并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处置过程应按照国家有关危废处置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做好厂区防渗管理。生产车间及危废临时贮存库等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相应防渗措施。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纳入当地政府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8、根据环评报告书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四、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要求,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由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五、你公司应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理,并在申请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供环境监理报告。如因设计或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在调整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六、该工程须按有关规定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异地建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6-08-01
关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异地建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所报《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异地建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异地建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审核意见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其它各有关方面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00辆/年纯电动公交车生产线,该生产线设有准备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底盘车间、总装车间、调试车间和试车跑道等;储运工程包括化学品库、气瓶库、露天停车场和配件库房等;公用工程包括动力站房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废气焚烧炉和危废临时贮存库等。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9万元。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了该项目备案确认函。该公司与已取得武安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的河北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武安市住房和城规划建设局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三、项目须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强化综合利用,提高原辅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发泡喷胶废气通过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打磨工序粉尘采用“玻璃纤维+中效干式过滤棉”装置过滤;喷漆房喷漆废气由各自“水旋式漆雾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喷漆烘干室废气经配套废气焚烧炉处理;补漆室废气采取过滤棉过滤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均通过排气筒外排,排气筒高度和各类废气外排污染物浓度与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新建炉窑标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相应限值要求。焊接烟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并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打磨工序和淋雨试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量废水用作喷涂废气处理装置补水;喷涂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大部分直接回用,少量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该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气浮化+A级生化+O级生化+沉淀+过滤”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武安市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厂区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武安市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分质处置,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收集、贮存,并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处置过程应按照国家有关危废处置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做好厂区防渗管理。生产车间及危废临时贮存库等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相应防渗措施。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纳入当地政府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8、根据环评报告书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四、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要求,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由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五、你公司应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理,并在申请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供环境监理报告。如因设计或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在调整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六、该工程须按有关规定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