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不同意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处置的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省已批复给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接收危险废物的数量已临近其核准经营规模,因此,我厅暂不同意贵省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至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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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暂不同意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处置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