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承德市华燕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承德市华燕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我厅对你单位提出的在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西营工业园区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事宜,进行了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经研究,认为你单位所报检测点位及事项符合《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同意委托你单位在该地址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业务,有效期为2015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4日。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得经营任何形式的机动车辆排气污染治理、调整和维修业务。对未经检验私自发证、倒卖尾气检验合格证、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环保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