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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新建铁路张家口至唐山线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批复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5-00408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5〕1202号
发布日期 2015-09-18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新建铁路张家口至唐山线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5-11-13 12:53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新建铁路张家口至唐山线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审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建铁路张家口至唐山线环保部于2009 12 月以环审[2009]533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工程发生变更,主要变化内容有:正线长度由524.976千米变更为524.686千米,取消沙岭子西至翟家庄货车走行线、银城堡至唐山东增二线2条联络线;设计时速由120~160公里/小时变更为120公里/小时等。变更后工程位于张家口市、承德市和唐山市境内,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起于起自张家口市万全县孔家庄,止于曹妃甸港,全长524.686公里,速度目标值120公里/小时。沿线设车站17座,相关工程包括新建联络线等。工程变更后沙岭子西站不再位于张家口市腰站堡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线路不再穿越赤城侏罗纪地质公园、取消银城堡至唐山东增二线不再穿越陡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不再穿越唐海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

在全面落实补充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确保功能置换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前提下,工程变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 我厅原则同意补充报告中变更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噪声和振动影响预测结果,对变更后线路两侧噪声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搬迁、设置声屏障和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保护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工程穿越水环境敏感路段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落实沿线车站等设施的运营期污水处理措施,孔家庄站、滦平东站、沙岭子西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其余车站污水经各自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工艺为“化粪池+厌氧滤罐+储存塘”),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920-2002)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全部回用于站区绿化。

(三)减缓电磁环境影响。运营期加强监测,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列车运行电磁干扰影响沿线无线电视接收用户收看电视的问题。

(四)全线车站采用空调或电暖气,不再使用燃煤锅炉。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我省委托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和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分送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承德市、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以及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宣化区、宣化县、万全县、赤城县、丰宁县、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唐山市高新区、遵化市、丰润区、路北区、丰南区、南堡开发区、曹妃甸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五、其他要求仍按环审[2009]533号文件执行。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918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唐山市、承德

市、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宣化区、宣化

县、万全县、赤城县、丰宁县、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唐

山市高新区、遵化市、丰润区、路北区、丰南区、南堡开发区、

曹妃甸区环境保护局,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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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新建铁路张家口至唐山线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审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建铁路张家口至唐山线环保部于2009 12 月以环审[2009]533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工程发生变更,主要变化内容有:正线长度由524.976千米变更为524.686千米,取消沙岭子西至翟家庄货车走行线、银城堡至唐山东增二线2条联络线;设计时速由120~160公里/小时变更为120公里/小时等。变更后工程位于张家口市、承德市和唐山市境内,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起于起自张家口市万全县孔家庄,止于曹妃甸港,全长524.686公里,速度目标值120公里/小时。沿线设车站17座,相关工程包括新建联络线等。工程变更后沙岭子西站不再位于张家口市腰站堡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线路不再穿越赤城侏罗纪地质公园、取消银城堡至唐山东增二线不再穿越陡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不再穿越唐海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

在全面落实补充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确保功能置换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前提下,工程变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 我厅原则同意补充报告中变更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噪声和振动影响预测结果,对变更后线路两侧噪声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搬迁、设置声屏障和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保护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工程穿越水环境敏感路段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落实沿线车站等设施的运营期污水处理措施,孔家庄站、滦平东站、沙岭子西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其余车站污水经各自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工艺为“化粪池+厌氧滤罐+储存塘”),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920-2002)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全部回用于站区绿化。

(三)减缓电磁环境影响。运营期加强监测,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列车运行电磁干扰影响沿线无线电视接收用户收看电视的问题。

(四)全线车站采用空调或电暖气,不再使用燃煤锅炉。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我省委托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和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分送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承德市、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以及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宣化区、宣化县、万全县、赤城县、丰宁县、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唐山市高新区、遵化市、丰润区、路北区、丰南区、南堡开发区、曹妃甸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五、其他要求仍按环审[2009]533号文件执行。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918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唐山市、承德

市、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宣化区、宣化

县、万全县、赤城县、丰宁县、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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