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筹建处:
你单位《关于大广公路固安(京冀界)至深州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冀京衡[201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厅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6月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
我厅批准该工程自2015年3月11日起试运行,但其场站污水监测时间为2013年5月,沿线敏感点噪声监测时间为2014年7月,未在河北省环保厅批准的法定试运行期间进行,此次监测报告不能作为本次验收依据。
二、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未完全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不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你单位应尽快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向我厅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该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主题工程不得正式投入生产。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13日
抄送: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廊坊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