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东北)前期工作部:
你单位《关于请求同意中核河北抚宁(秦绥)核电项目开展厂址前期工作的函》(中核东北发〔2015〕7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核电是清洁、高效、安全的能源,中核河北抚宁(秦绥)核电项目,符合国家核电发展政策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中,“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要求。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在秦皇岛市抚宁县,开展中核河北抚宁(秦绥)核电项目的前期环保工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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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同意中核河北抚宁(秦绥)核电项目开展厂址前期环保工作的复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