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承德御道口5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承德御道口500kV输变电工程位于承德市境内,线路途经承德市围场县、隆化县和滦平县。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承德御道口500kV变电站,本期工程安装1台1200MVA主变压器,500kV出线1回,主变压器66kV侧配置4组60Mvar并联电容器和1组60Mvar并联电抗器。(2)扩建承德西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至御道口变电站500kV出线间隔1回,在至御道口出线侧安装1台12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3)新建御道口-承德西500kV线路,线路全长约178km。
工程实际建设总投资797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为1215.96万元。
二、《承德御道口5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1)变电站及线路电磁环境
监测表明:变电站围墙外厂界点和线路附近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均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HJ/T24-1998)限值要求,也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变电站围墙外厂界点和线路附近敏感点无线电干扰值监测结果均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对500kV电压等级55dB(μV/m)的标准限值要求。
(2)变电站及线路声环境
监测表明:变电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及线路周边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3)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落实了生态恢复措施。
(4)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
(5)公众意见调查表明,97.1%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无反对意见。
三、在“拟批准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承德御道口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项目验收申请公示”期间,张海以“本人在本村2011年合法经营一家立志养殖场,2013年承德御道口500KV输变电工程从养殖场上空近距离通过,水平距离3米左右,造成生猪大量死亡,本人对此次验收持坚决反对意见”为由提出听证。为此,我厅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了听证会。听证报告表明:本项目线路附近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线路周边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相应功能区要求,符合标准要求。而生猪死亡的原因以及是否认定为事故不属于该听证事项范畴。
承德御道口50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
四、承德御道口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本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按有关危废管理规定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我厅委托承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验收意见起20日内,将验收申请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送承德市、围场县、隆化县和滦平县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