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产生的10吨含铜废催化剂(HW06 261-005-06)和34吨含镍废催化剂(HW46 900-037-46),拟于2015年8月底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如同意,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
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豫达有色金
属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衡环辐[2015]002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9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