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北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关于张家口市宣化北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烟二矿铁矿5万吨/年采矿工程改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张家口市宣化北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烟二矿铁矿5万吨/年采矿工程改建项目位于宣化区东北约5公里处。矿山保有储量26万吨,设计年采铁矿石5万吨,采用平硐-斜井联合开拓方式,矿山开采服务年限5年。2009年12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评[2009]532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4年7月,张家口市环保局批准该项目试运行。
二、根据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竣工环保验收专家意见和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供的《张家口市宣化北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烟二矿铁矿5万吨/年采矿工程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一)凿岩采用湿式凿岩作业,爆破采用塑料水袋填,爆破产生的废气经喷淋设施喷雾降尘后经通风巷道排放,矿石临时堆放场设喷淋设施,运输道路硬化。场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二)生产水用于喷洒降尘,生活盥洗水直接喷洒地面,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后用做农肥。
(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采矿废石不出坑,直接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相关环保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
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确保风险事故下的环境安全。如需建设已取消的破碎设备须另行环评。
五、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宣化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六、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调查报告送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宣化区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