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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西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5-00177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防函〔2015〕691号
发布日期 2015-06-0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西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5-11-06 10:12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西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产生的10吨废钯催化剂(HW06),拟于20157月底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沧州市环保局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申请(沧环防函[2015]36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65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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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西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产生的10吨废钯催化剂(HW06),拟于20157月底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沧州市环保局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申请(沧环防函[2015]36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65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