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西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产生的10吨废钯催化剂(HW06),拟于2015年7月底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沧州市环保局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申请(沧环防函[2015]36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5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