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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5-00161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2015〕77号
发布日期 2015-03-11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1-05 15:36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

所报《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位于唐山市乐亭新区临港工业聚集区。项目以红土镍矿、兰炭、石灰石等为原料,采用回转窑—矿热炉(RKEF)工艺,经干燥、焙烧、矿热电炉熔炼形成镍铁合金锭,年产镍铁合金4万吨。主要建设1条镍铁合金生产线,包括1座干燥机、1座焙烧回转窑和136兆瓦矿热电炉。工程总投资34889.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万元。

    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备字[2013]125予以备案。乐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乐亭县国土资源局均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二、该《报告书》已通过了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审核和专家审查,预测该项目实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在采取完善的防腐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的前提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海洋影响较小;重金属的沉降不会对工业用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三、2015210日我厅受理了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评审批申请并予以公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查。228日,我厅对拟批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经研究,我厅认为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和生态措施及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脱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全部用于冲渣系统补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立方米/日,采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1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全部用于冲渣系统补水,不得外排。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干燥回转窑烘干废气经1套除尘系统(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回转窑卸料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 镍矿筛分破碎站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配料站含尘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窑进料及中转仓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窑卸料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焙砂运输隧道及炉顶布料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48m高排气筒排放;出铁、出渣、铸铁口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6标准要求,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相关标准,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兰炭卸料、转运废气和石灰石卸料、转运废气分别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标准要求。

项目设职工食堂一座,内设标准灶2个,以罐装液化气为燃料。油烟废气经1台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小型标准要求。

采取车间密闭,规范操作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标准要求,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标准要求,镉及其化合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验收过程中,根据实际利用原料的化学成分确定铅、镉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并采取污染减排控制措施。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须采取减振基座、车间隔声、安装消音器并加装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向环保部门备案,并纳入当地政府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七)认真落实《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总量削减、污染防治及清洁生产措施,工程投产后,其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控制在河北省环保厅批复的总量指标以内,环评报告书确定的总量削减方案纳入本项目验收内容。

(八)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亭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你公司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亭县环境保护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六、你公司应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理,并在申请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供环境监理报告。建设过程中,如因设计或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在调整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项目试运行前需向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亭县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311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亭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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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

所报《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位于唐山市乐亭新区临港工业聚集区。项目以红土镍矿、兰炭、石灰石等为原料,采用回转窑—矿热炉(RKEF)工艺,经干燥、焙烧、矿热电炉熔炼形成镍铁合金锭,年产镍铁合金4万吨。主要建设1条镍铁合金生产线,包括1座干燥机、1座焙烧回转窑和136兆瓦矿热电炉。工程总投资34889.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万元。

    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备字[2013]125予以备案。乐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乐亭县国土资源局均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二、该《报告书》已通过了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审核和专家审查,预测该项目实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在采取完善的防腐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的前提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海洋影响较小;重金属的沉降不会对工业用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三、2015210日我厅受理了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环评审批申请并予以公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查。228日,我厅对拟批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经研究,我厅认为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和生态措施及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脱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全部用于冲渣系统补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立方米/日,采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1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全部用于冲渣系统补水,不得外排。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干燥回转窑烘干废气经1套除尘系统(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回转窑卸料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 镍矿筛分破碎站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配料站含尘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窑进料及中转仓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窑卸料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焙砂运输隧道及炉顶布料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48m高排气筒排放;出铁、出渣、铸铁口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6标准要求,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相关标准,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兰炭卸料、转运废气和石灰石卸料、转运废气分别经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标准要求。

项目设职工食堂一座,内设标准灶2个,以罐装液化气为燃料。油烟废气经1台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小型标准要求。

采取车间密闭,规范操作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标准要求,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标准要求,镉及其化合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验收过程中,根据实际利用原料的化学成分确定铅、镉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并采取污染减排控制措施。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须采取减振基座、车间隔声、安装消音器并加装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向环保部门备案,并纳入当地政府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七)认真落实《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总量削减、污染防治及清洁生产措施,工程投产后,其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控制在河北省环保厅批复的总量指标以内,环评报告书确定的总量削减方案纳入本项目验收内容。

(八)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亭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你公司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亭县环境保护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六、你公司应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理,并在申请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供环境监理报告。建设过程中,如因设计或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在调整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项目试运行前需向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亭县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311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亭县环境保护局,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