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不同意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
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
的函
北京市环保局:
贵局《关于征询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环函[2015]2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废氢氟酸等挥发性废酸的处置能力,我厅暂不同意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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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暂不同意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