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海兴核电厂一期工程申请地下水环评执行标准的复函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北海兴核电厂一期工程申请地下水环评执行标准的函》(核工设函〔2014〕31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河北海兴核电厂一期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执行。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关于河北海兴核电厂一期工程申请地下水环评执行标准的复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5-11-05